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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1人在浏览)

星期九

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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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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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教人[2010]3号



关于2009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中、初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09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从茂名教育信息网./下载),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1)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及在本县(市、区)教育局的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28日至2月4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市直有关学校)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上如实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10年2月10日前报送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公示文稿(样式)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3.2009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 公示 通知

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


(共印10份,网上发)

附件1:

公 示



经茂名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至2月4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1、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莫文汉

联系电话:2278744(传真)

2、    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或纪检(监察)部门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附: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附件2: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姓名

单位


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专业 资格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收到投诉

件 数





































(人事)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后寄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http://www.mmjynet.com/newsInfo.aspx?pkId=10998[FONT=仿宋_GB2312]
 
谢谢,我告诉伙计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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