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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记账员实名举报校长 纪委调查2次不再回复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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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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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记账员实名举报校长 纪委调查2次不再回复
2012年08月09日08:52信息时报[微博

  □信息时报记者 张宁 杨启帆 彭坤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记账员林楚忠对该校校长王旭文教育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截留义务教育经费的行为,曾先后10余次历时近2年实名向海丰县纪委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海丰县纪委分别于 2010年12月23日、2011年6月22日两次立案调查,并先后给予王旭文行政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对于纪委给予王旭文的处分,林楚忠认为太轻了,他表示还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记账员报料:乱收费吃回扣 小学校长涉嫌贪污

  “在广东省最近处理的十大教育乱收费案件中,王旭文的问题最严重,而处分却是最轻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在2009年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及汕尾市教育局等部门2008年的有关文件规定,早就应该免职的王旭文现在却依然在职,且气焰十分嚣张。”林楚忠向信息时报记者表示。

  涉嫌乱收费逾百万元

  林楚忠称,王旭文乱收费(补课费、借读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共计1350000多元。2009年春季收取学生借读费36万元,2009年秋季收借读费大约70000多元,2010年春季收借读费61200元,2010年秋季,王旭文见上级没有对林楚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继续收取借读费,该收费由校长批准,学校个别行政登记,由村委会干部挂名代其收费共款97800元;还有作业本费95000元;校服费(共5学期)总计60多万元。2010年3月~6月向六年级学生每人收取补课费120元,大约550人,大约款项66000多元。

  17多万元未开票据入账

  林楚忠还透露,王旭文私设小金库总计171500元。2010年春季收借读费61200元;2009年春季六一儿童节,名园管区捐款4000元;2009年秋季,收取插班生课本费每生50元,共156人计款8250元;2010年春季,采取用2种票据(一种是财政收据,一种是白条)套取87250元现金进入小金库;以及2010年收取的借读费97800元,均未开具票据入账,疑被王旭文贪污。

  涉嫌吃回扣、截留教育经费

  林楚忠称,王旭文涉嫌吃回扣,数目难以统计。王旭文强制本校及辖区学校校长强行向学生收取学生簿本费,2009年,两学期共收95000多元,且私自向博雅印务有限公司、岭峰厂家购买,而实际吃回扣22750元,一切收付未按规定入账。另外,王旭文不顾市、县教育局对校服管理规定,2009年秋季、2010年春季,学校本部校服不向中标单位采购,而是私自向外面商家订购,初步统计共计60多万元,吃回扣数目无法统计。

  林楚忠还称,王旭文涉嫌侵占、截留广东省拨付给每所学校的义务教育经费6个学期共计3315000元(按每人每学期计算,2011年前是80元,今年是110元),该笔费用除极少部分给了下面学校,绝大部分被王旭文留在总部开支。

  多名教师多年不用上班

  林楚忠还告诉信息时报记者,在王旭文的“领导” 下,学校教师人事管理混乱,因为她包庇着许多未上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多年不用上班的教师。2010年春季因教师反映强烈,王旭文为防备检查和避免影响的进一步扩大,私自将长期未上班教师向面上学校转移,继续不用上班。这些未上班的教师工资几乎全被王旭文以赞助费等名目拿走。

  林楚忠说:“正因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坚持原则,对王旭文的很多做法提出意见,没有按照王旭文的意见办事。所以,在王旭文当校长后的第二学期,就以我做的工作太多为由更换了我,不要我再记城东镇中心小学的账。”


 多方证实关于借读费

  家长:不交借读费不准报名入学

  学生家长黄羽松、郭坤雄向记者表示,2009至2010年度,他们的孩子因未交借读费,第二学期开学时,王旭文就不准他们报名,后来补交借读费才给予报名。黄羽松称:“我两个小孩要在那里报名,本来要求我一共交1600元,尽管我经济困难,但学校还是要我交了800元,不然就不给报名。”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告诉记者,2010年春季,尽管广东省有关部门三申五令不准收取补课费,但王旭文还是顶风作案,继续向在该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强制性收取补课费,每人每生收取120元。当时六年级学生有550人左右,如果不交,王旭文就不准孩子上课。

  根据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票管员提供的2010年在该校就读学前班的刘煜豪和李俊森的缴费单据显示,两名学生在交学杂费的时候,每人总共交了750元,开给他们的收费单据有2张,一张是“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幼儿园收费收据”,是500元的保幼费,而另一张则是一张白条(内部使用的普通收据),名目为“代收校服、薄本、课本费”,金额是250元。

  现任副校长:亲戚的孩子被收借读费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校长向信息时报记者透露,他亲戚的孩子户口虽是海丰县的但不是城东镇的,所以到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就读时,照样要交借读费。尽管他对王旭文违规收取借读费等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因王旭文是一把手,而他只是一个副校长,所以只能选择了沉默。

  退休副校长:2010年春季收借读费逾6万

  原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一位副校长(现已退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11年3月30日,他被海丰县纪委一卓姓主任叫到办公室,要求他配合海丰县纪委对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校长王旭文相关问题的调查。该副校长向记者表示,他是以工会主席的身份参与城东镇中心小学每学期的财务稽核工作,因此对该校的财务情况基本清楚。名园村委2009年在六一节时确实给了该校4000元的“赞助费”。2010年春季,该校有向部分学生收取借读费61200元。

  对于该校是否收取补课费,他向记者透露,2010年春季,该校在期中考试后对该校所在的六年级共8个班分两次共向每生收取了120元的补课费。之所以分两次,是按照常规来收取的,即每个月每生收60元,两个月之后就毕业了,所以共收了两个月总计每生120元。8个班每班人数都在70人左右,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对于2010年秋季名园村委给该校所谓的“赞助费”一事,他透露,事实是,2010年秋季开学时,王旭文就安排该校陈副校长和一姓刘的少先队辅导员到名园村,配合该村干部杨存以名园村委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收取借读费的标准是:一二年级每生收800元,三四年级每生收600元,五六年级每生收400元,共计97800元,而不是海丰县纪委材料中所说的“收费金额25600元”。据了解,这次收费是带有强制性的,不交就不得到城东镇中心小学就读。

(信息时报)
 
你在告,他只不过多花点钱罢了。
 
电白各中小学有没有王旭文式的校长?请知情者说说。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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