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开车送亲戚到春华广南校区上课,路过汇景雅苑住宅小区看见这样一幕,非常辣眼睛!找个车位临时停一下都找不到。因为市政规划的公共车位被商铺安地锁、打地桩、拿石头三轮车横摆者占为私用,大概占了七八个!正常营业时间在铺正门口摆个雪糕桶是可以理解的,但24小时霸占为私用就非常离谱和不文明了。这些车位是姓公的,不是姓私的,有关部门应该监督拆除,不然下次估计会把铺门口外的马路也安上地锁了。一位普通市民的建议。(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