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茂名系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林公司)大股东,但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鑫林公司在其他股东管理下,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严重问题,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为了敦促公司合法经营,作为鑫林公司的股东特郑重告知如下:
鑫林公司开发的“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存在“以公司员工名义作为买房人办理按揭贷款,再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套取资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房管部门办理预登记”等严重问题。导致部分买房人的合同将来无法履行,房屋产权证无法获得。
“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至今未获得竣工验收,购房人的产权证无法办理。部分买房人在未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已擅自入住,所使用的水、电也均为临时的,缺乏安全保障。
鑫林公司《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因欠银行贷款目前已被法院判决偿还。第一期项目的土地、房产均已抵押,如法院强制执行将会被拍卖。
“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将可能涉嫌民事欺诈及涉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一旦被确认,将会导致部分已购买房产之人,或准备购房之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法履行。作为鑫林公司的股东,为防止消费者被误导,遭受经济损失,谨提醒准备或打算购买“合富花园”第一期房产的消费者慎重而为!!!
专此告知。
茂名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谢雄清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鑫林公司开发的“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存在“以公司员工名义作为买房人办理按揭贷款,再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套取资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房管部门办理预登记”等严重问题。导致部分买房人的合同将来无法履行,房屋产权证无法获得。
“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至今未获得竣工验收,购房人的产权证无法办理。部分买房人在未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已擅自入住,所使用的水、电也均为临时的,缺乏安全保障。
鑫林公司《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因欠银行贷款目前已被法院判决偿还。第一期项目的土地、房产均已抵押,如法院强制执行将会被拍卖。
“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将可能涉嫌民事欺诈及涉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一旦被确认,将会导致部分已购买房产之人,或准备购房之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法履行。作为鑫林公司的股东,为防止消费者被误导,遭受经济损失,谨提醒准备或打算购买“合富花园”第一期房产的消费者慎重而为!!!
专此告知。
茂名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谢雄清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