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丽涛海岸业主,因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违规经营,我们深受其害,也曾向主管部门依法申诉。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在2018年2月2日举行的听证会,后来贵局也口头通知业主代表:贵局决定不准予冼府家宴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局为我们所做的工作让业主们知道你们是心怀群众,秉持公正,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4月20日下午的第二次听证会,我们认为这个听证会是在徐英连等股东和飞鹏公司的裹狭之下进行的。面对冼府家宴法人代表嚣张的气焰和霸道野蛮的言辞,业主们非常的愤怒,纷纷表示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维权到底。
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完全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无论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均不能进行生产经营。
一、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在听证会上提供的规划设计完全不符合现在的法律法规标准。冼府家宴餐饮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丽涛花园海韵居的一楼及夹层,二楼就是居民住宅,而一墙之隔就是电白区第九小学。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四条“……..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的规定,冼府家宴餐饮公司的经营场所选址严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依法不能生产经营。绝对不能说2007年前规划设计好的楼盘就可以不执行法律法规,就可以现在这里设立餐饮企业。
二、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原来的建设没有专用烟道,现在修建的所谓专用烟道是把地下排污管当作专用烟道。这个烟道危害特别大,油烟混合了排污沟里的臭气,严重毒害了我们这些业主,也毒害了邻近的电白区第九小学的师生和过路人。我们不是匆匆而来的食客,而是长期在本栋楼定居的居民。该餐饮所产生的空气污染严重威胁着业主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对业主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冼府家宴餐饮公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6.2油烟排放 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10M;”的规定,依法不能生产经营。
三、冼府家宴餐饮公司法人代表反对业主们在这个听证会上提出的环境问题,并且要求业主们向环保局申诉。我们认为这个是非常霸道的说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韵居的所有业主均属于与上述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业主们均有权利向食品药品监督局提出申诉说明冼府家宴餐饮公司是一个违法企业,不准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谁也不能剥夺我们这个权利。
四、冼府家宴餐饮公司自从2017年9月开始装修,业主们已经前往告诉徐英连等股东,此场地不能经营餐饮,在这里经营这样大型的餐饮企业法律是不允许。她们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恐吓业主。今天所产生的后果完全是股东们的一意孤行造成的,均与海韵居业主无关。当时业主们在与她们交涉时,徐英连拿出工作证向业主们显示自己的身份(原招待办科长)并且向业主施压和恐吓,同时并且扬言该餐饮的40位股东均是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该餐饮公司所需要的各类证件,她们均可找关系得到,政府部门随时可以给予办理发证。在业主们面前嚣张跋扈、盛气凌人、仗势欺人,同时还叫业主们不用再做无谓的维权抗议。2018年4月20日听证会上,她又改口称股东为40位创业大学生或退休人员,为了投资饭店,已经沦落到无米下锅的地步。她满口胡言,纯粹为了博取同情!徐英连称该餐饮投资了几百万,强烈要求贵局必须准予办理证件。我们要问各位领导,海韵居48户业主的生命、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值多少钱?难道冼府家宴的几百万重于泰山,业主们的生命财产轻于鸿毛?该餐饮公司的几百万根本就没有资格与业主们的生命财产相提并论。业主们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谁敢负责?恳请贵局各位领导三思!!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前、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察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主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啦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规定,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属于公众场所并且经营场所面积超过600平方米,而且本栋楼只有一个楼梯,没有逃生通道,依法应经消防检查和验收,但其未经消防检查和验收依法不能经营。
七、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和事实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规定,餐饮业排放污水应取得排污许可证,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并没有依法取得排污放可证,依法不能经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冼府家宴完全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一个违法的餐饮企业,不应准予办理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丽涛海岸全体业主
2018年4月25日
我们是丽涛海岸业主,因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违规经营,我们深受其害,也曾向主管部门依法申诉。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在2018年2月2日举行的听证会,后来贵局也口头通知业主代表:贵局决定不准予冼府家宴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局为我们所做的工作让业主们知道你们是心怀群众,秉持公正,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4月20日下午的第二次听证会,我们认为这个听证会是在徐英连等股东和飞鹏公司的裹狭之下进行的。面对冼府家宴法人代表嚣张的气焰和霸道野蛮的言辞,业主们非常的愤怒,纷纷表示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维权到底。
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完全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无论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均不能进行生产经营。
一、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在听证会上提供的规划设计完全不符合现在的法律法规标准。冼府家宴餐饮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丽涛花园海韵居的一楼及夹层,二楼就是居民住宅,而一墙之隔就是电白区第九小学。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四条“……..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的规定,冼府家宴餐饮公司的经营场所选址严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依法不能生产经营。绝对不能说2007年前规划设计好的楼盘就可以不执行法律法规,就可以现在这里设立餐饮企业。
二、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原来的建设没有专用烟道,现在修建的所谓专用烟道是把地下排污管当作专用烟道。这个烟道危害特别大,油烟混合了排污沟里的臭气,严重毒害了我们这些业主,也毒害了邻近的电白区第九小学的师生和过路人。我们不是匆匆而来的食客,而是长期在本栋楼定居的居民。该餐饮所产生的空气污染严重威胁着业主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对业主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冼府家宴餐饮公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6.2油烟排放 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10M;”的规定,依法不能生产经营。
三、冼府家宴餐饮公司法人代表反对业主们在这个听证会上提出的环境问题,并且要求业主们向环保局申诉。我们认为这个是非常霸道的说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韵居的所有业主均属于与上述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业主们均有权利向食品药品监督局提出申诉说明冼府家宴餐饮公司是一个违法企业,不准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谁也不能剥夺我们这个权利。
四、冼府家宴餐饮公司自从2017年9月开始装修,业主们已经前往告诉徐英连等股东,此场地不能经营餐饮,在这里经营这样大型的餐饮企业法律是不允许。她们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恐吓业主。今天所产生的后果完全是股东们的一意孤行造成的,均与海韵居业主无关。当时业主们在与她们交涉时,徐英连拿出工作证向业主们显示自己的身份(原招待办科长)并且向业主施压和恐吓,同时并且扬言该餐饮的40位股东均是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该餐饮公司所需要的各类证件,她们均可找关系得到,政府部门随时可以给予办理发证。在业主们面前嚣张跋扈、盛气凌人、仗势欺人,同时还叫业主们不用再做无谓的维权抗议。2018年4月20日听证会上,她又改口称股东为40位创业大学生或退休人员,为了投资饭店,已经沦落到无米下锅的地步。她满口胡言,纯粹为了博取同情!徐英连称该餐饮投资了几百万,强烈要求贵局必须准予办理证件。我们要问各位领导,海韵居48户业主的生命、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值多少钱?难道冼府家宴的几百万重于泰山,业主们的生命财产轻于鸿毛?该餐饮公司的几百万根本就没有资格与业主们的生命财产相提并论。业主们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谁敢负责?恳请贵局各位领导三思!!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前、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察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主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啦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规定,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属于公众场所并且经营场所面积超过600平方米,而且本栋楼只有一个楼梯,没有逃生通道,依法应经消防检查和验收,但其未经消防检查和验收依法不能经营。
七、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和事实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规定,餐饮业排放污水应取得排污许可证,冼府家宴餐饮公司并没有依法取得排污放可证,依法不能经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冼府家宴完全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一个违法的餐饮企业,不应准予办理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丽涛海岸全体业主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