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人在电白论坛发了《西湖边这家扰民K有请区环保局过来视察工作》:
“每天晚上七八点,西湖边的这家扰民K便开始飙歌,声震十里。高分贝,时间长,每晚定要折腾到十一点左右,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这家K歌点已经飙歌好长时间了,还请区环保局迅速作为,救我等于水火。地址在西湖边,耳测在西湖东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反正只要在西湖边略站一会,便可判断出具体位置了。”
电白区环保分局是这样回答的: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在这之前,有网友发了《夜半歌声几时休》:
“电白区水东东湖园林工程管理处将二套房屋。一套二层、一套是三层出租给商户经营饮食兼卡拉OK,就在原旧县政府宿舍屋边。每天晚十一点开始一直到零晨三点连续开放高音喇叭,床头一家,床尾一家,严重扰民,我们非常气愤。根据“国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这些娱乐场所不但违反规定,还不做好隔音措施。且与区政府住宅宿舍一墙之隔,夜深人静,高声豪唱,我们能睡着吗?很烦、愤怒, 一个人不给睡觉就很容易得病,失眠、精神慌乱,影响健康。他们已经伤害和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试想一下,我们都是退休老年人,一般都在晚上9:30至10点必须要休息,我们是人,不是机器。正常人是白天工作,晚上要休息。你们在作乐、在歌唱,有没有顾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谐社会,安宁生活,文明电白,大家遵守。还我们原有的舒适安静家园!我们都投诉过有关单位,但至今仍未改善。
希望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实诚感谢,不胜欣幸!”
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并将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非常感谢你对我区环保事业的支持,欢迎你拨打06685118039或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向我局举报环境污染事件和投诉建议,我局将在处理完毕后回复你。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5月26日”
我就想不明白了,同是噪声污染,为何东湖的马上派员处置,而西湖的却推给公安局?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选择性执法吗?
区环保分局的前局长叶天彬跑到阳江数灯泡去了,估计现任局长的屁眼也不干净,不然又怎会选择性执法?
兹严重建议区纪委狂爆区环保分局的菊花,她的菊花一定很痒了,正等着你呢!
“每天晚上七八点,西湖边的这家扰民K便开始飙歌,声震十里。高分贝,时间长,每晚定要折腾到十一点左右,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这家K歌点已经飙歌好长时间了,还请区环保局迅速作为,救我等于水火。地址在西湖边,耳测在西湖东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反正只要在西湖边略站一会,便可判断出具体位置了。”
电白区环保分局是这样回答的: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在这之前,有网友发了《夜半歌声几时休》:
“电白区水东东湖园林工程管理处将二套房屋。一套二层、一套是三层出租给商户经营饮食兼卡拉OK,就在原旧县政府宿舍屋边。每天晚十一点开始一直到零晨三点连续开放高音喇叭,床头一家,床尾一家,严重扰民,我们非常气愤。根据“国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这些娱乐场所不但违反规定,还不做好隔音措施。且与区政府住宅宿舍一墙之隔,夜深人静,高声豪唱,我们能睡着吗?很烦、愤怒, 一个人不给睡觉就很容易得病,失眠、精神慌乱,影响健康。他们已经伤害和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试想一下,我们都是退休老年人,一般都在晚上9:30至10点必须要休息,我们是人,不是机器。正常人是白天工作,晚上要休息。你们在作乐、在歌唱,有没有顾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谐社会,安宁生活,文明电白,大家遵守。还我们原有的舒适安静家园!我们都投诉过有关单位,但至今仍未改善。
希望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实诚感谢,不胜欣幸!”
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并将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非常感谢你对我区环保事业的支持,欢迎你拨打06685118039或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向我局举报环境污染事件和投诉建议,我局将在处理完毕后回复你。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5月26日”
我就想不明白了,同是噪声污染,为何东湖的马上派员处置,而西湖的却推给公安局?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选择性执法吗?
区环保分局的前局长叶天彬跑到阳江数灯泡去了,估计现任局长的屁眼也不干净,不然又怎会选择性执法?
兹严重建议区纪委狂爆区环保分局的菊花,她的菊花一定很痒了,正等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