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高度体现党还政于民的民主进程,但今年的村级换届选举却弊端百出。例如(有些是道听途说,有些是亲睹,望各位网友见仁见智,恳望上级部门高度重视,特别是纪律部门)麻岗的白马村委,选举完毕村民集体拉横幅去区政府请愿抗议;后官田村读票没结束,就已经有差不多三百多村民排队鼓掌干扰读票工作;大衙塘村选前选后都连续性放烟花唱歌舞,华楼新旧之间互相告状;霞洞的军屯开第一次选举委员会的时候委员们就大打出手,在村民中各自互相攻击,何况参选者中有被开除党籍的,有亲弟在会场打架的,有带头上京上访的等等,霞洞的永乐、军屯、黄竹山(今天选)只给三个名额给村民选,那么剩下的两个名额又是如何处理?如是委派,那么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其他村基本都要派武装警察到场维护。其实党与群众都是好的,如果是下面工作做到位,思想工作做细致,我相信不会发生这些事情,更不需要动用警察去维持秩序。对不起大家拉,我也只是看到这些问题,所以发上来大家讨论,没有任何针对性和攻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