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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今天电白教育局又闹笑话了。 (2人在浏览)

兰陵王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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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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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那是老大爷老太太好欺负,整一条什么计划生育政策来刁难下岗的民办教师,真搞笑,人家都70岁,还要办当年的计划生育,,哈哈,,说句不好听的,办证的人都投好几回胎了。60.70岁了,要不你去带去结扎了吧。。就是不结扎也生不了呀。。。


人民的名义里说:每一个社会矛盾的激化事件,必有一个巨大的贪污腐败的存在。
 
不知所云!水平太差!
 
以为那是老大爷老太太好欺负,整一条什么计划生育政策来刁难下岗的民办教师,真搞笑,人家都70岁,还要办当年的计划生育,,哈哈,,说句不好听的,办证的人都投好几回胎了。60.70岁了,要不你去带去结扎了吧。。就是不结扎也生不了呀。。。


人民的名义里说:每一个社会矛盾的激化事件,必有一个巨大的贪污腐败的存在。
这次办计生审核相当于一次复核吧。
这事情,教育局本身应该作不了主,人事局和计生局的事情。
 
这次办计生审核相当于一次复核吧。
这事情,教育局本身应该作不了主,人事局和计生局的事情。
我觉得“一票否决权”所影响,教育局、人事局一边去。
 
上次民师代课老师调查已经公示了,现在再次审核其中一项就是计生,估计计生这一项就刷下一大部分了,那个年代很多人都超生的,还有年轻一代的如果一胎是男的二胎是女的也算超生,还有间隔期之类等,但不能因为后来的超生否定之前为基础教育所付出的吧!
 
听说每人赔偿十万以上,老人们即使被弄死也不愿放弃
 
上次民师代课老师调查已经公示了,现在再次审核其中一项就是计生,估计计生这一项就刷下一大部分了,那个年代很多人都超生的,还有年轻一代的如果一胎是男的二胎是女的也算超生,还有间隔期之类等,但不能因为后来的超生否定之前为基础教育所付出的吧!
这就不对了,我们不否认他们对教育的付出,但如果违反了国策,就算在编的,不也一样要开除吗?都是一票否决,也要一视同仁,否则对在编的也不公平啊
 
去你妈的。那为什么全国都不理计生,就偏偏电白理呢?跟生育津贴一个道理,不想发就故意乱搞个文件吓唬吓唬那些在上班的。这次你就错了,这群都是不要命的,而且没有工作的,你能咬他,,几十岁了,,不小心要是上访的过程中死了一两个的话,估计全电白的官都得免职。。
 
计划生育这项是计生局的规定,属于一票否决。但这帮民师为教育作出了重大贡献,要一分为二对待,不要一刀切。
 
这就不对了,我们不否认他们对教育的付出,但如果违反了国策,就算在编的,不也一样要开除吗?都是一票否决,也要一视同仁,否则对在编的也不公平啊
上次调查已经对计生审查一次了,现在又来折腾这些花甲老年人,有些老人家都80了还要来回的折腾,问这些官员良心都丢了还有点怜悯之心吗。最搞笑的是一个证人不行,还要证明证人是证人才行,就等于教育,计生局长说这是我妈不行,还要别人证明她是你妈才心行,总理的劝诫都丢到茅坑了,我劝电白的官都去看一遍人民的名义吧
 
最后编辑:
上次民师代课老师调查已经公示了,现在再次审核其中一项就是计生,估计计生这一项就刷下一大部分了,那个年代很多人都超生的,还有年轻一代的如果一胎是男的二胎是女的也算超生,还有间隔期之类等,但不能因为后来的超生否定之前为基础教育所付出的吧!

计生好像是80年代初才开始的,那70年代即便生十个都不应该背锅
 
听说每人赔偿十万以上,老人们即使被弄死也不愿放弃
你这消息哪来的?我问了好几个老人都不清楚有没有赔偿方案
 
听说每人赔偿十万以上,老人们即使被弄死也不愿放弃
听说的不可信,你’这话骗三岁小孩都不信,一至三年教龄,每月一百元,三年以上每月二百元,也是听说的。
 
那批老民办教师当年超生的子女早就成家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添砖加瓦了,现在都开放二胎了,还拿三十几年前的锅来让人背,这不是刁难人吗?
一句话,老百姓的钱包就是地产党的牵挂,想从它们嘴里掏点真金白银出来,难。
 
那批老民办教师当年超生的子女早就成家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添砖加瓦了,现在都开放二胎了,还拿三十几年前的锅来让人背,这不是刁难人吗?
一句话,老百姓的钱包就是地产党的牵挂,想从它们嘴里掏点真金白银出来,难。
一针见血言到实处。
 
电白官场换了那么多届了,为官的还是一个样,没一个父母官的。。。每个走的时候,人民都是放鞭炮。犹如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惯和爱好。
 
省文件与电白教育局何关?
 
省文件与电白教育局何关?
重磅】我省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高州彩玉 2017-04-19 19:12 只看楼主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要求,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进行审核。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核实各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确保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为妥善推进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审核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市、县是审核工作责任主体,以县为主、市级复核。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
  三、审核对象范围
  审核对象范围为各地根据《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进行登记的所有人员。
  四、审核内容
  (一)人员身份。按如下要求审核对象范围内人员的身份情况: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对象范围内人员属以下情形的,要进一步审核并分类:
  1.2016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2.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人员。
  (二)工作年限。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连续任教满1个学期的任教时间,按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算。
  (三)其他相关信息。审核原民办代课教师姓名、年龄、户籍地、任教地、证明人、证明人单位、证明人证明、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等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年龄以身份证记载为准,没有身份证的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户籍地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原民办代课教师档案材料要有序规范、齐全有效,物证材料要充分证明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经历,证明人要为有效证明人(有效证明人为被证明人任教期间的学校校领导、公办教师、已转为公办教师或担任公职人员同事(含退休);或原大队(村(居)委会)支部书记、大队长(村(居)主任);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现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等),证明人证明要充分证明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单位、任教经历和任教情况,组织调查要符合程序、严格规范;养老保险情况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结果为准;计划生育情况要以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审核结果为准。
  五、审核程序
  市、县应成立由教育、财政、人社和卫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审核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等情况;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保险等情况;卫计部门负责审核原民办代课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各地审核工作小组要做好本地区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
  (一)县(市、区)审核(4月1日-5月15日)
  1.比对核实。由各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照本县(市、区)户籍地原民办代课教师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审核要求,逐人核对、逐项核实。
  2.结果公示。各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应将审核结果在当地县政府网站及原民办代课教师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原任教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3.建立台账。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建立完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登记表》和《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汇总表》。同时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系统”完善审核信息。
  4.汇总上报。县(市、区)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将有关表格和工作总结报各地级以上市审核工作小组。
  (二)市级复核(5月21日-5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审核工作小组对下辖县(市、区)提交的有材料进行审核,在县(市、区)报送的有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后存档,并将所有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和本市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审核工作,将审核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建立健全相关领导协调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各地级以上市要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强化部门协同;县(市、区)要制定审核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区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有序规范。
  (二)强化工作责任。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首要责任。各地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的指导。各地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完善办公条件,为按时保质完成审核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地要不打折扣,务必于2017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把好事办好,不留后遗症。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省有关部门将组成工作小组,对审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切实加强工作督促,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审核工作稳妥推进、如期完成。
  (五)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和维护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维稳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维稳责任,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不稳定事件,切实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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