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听说有很多教师的个人档案没在教育局存档,而是仍然放在劳动局。请问是否有影响?据说需要教育局到劳动局接收才可以的,不知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应该发发通知看还有哪些教师档案没存教育局的。听说劳动局拿要一年500的保管费。道听途说,望能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