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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疯子(激进篇)! (1人在浏览)

凉雪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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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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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了,我似乎真是只疯子。以桥底为家,屋檐为眠的电白疯子。疯子是没有任何尊严的,而我撞了人,毁了公共安全,公安却为什么要放了我,难道是良心改过,变得正义认道理了么?
  也许因为我是疯子?我坐在地上,仔细并认真的回忆我的过往。对啊,平常走在路上,与疯子相碰,他们都要避我三分,嘴角并绽放出一分微笑,生怕我惹了他们,打了他们。人家以为我啊,才是真正的疯子,一只典型的电白疯子。
  我是只疯子,我不配“个”,更不配“位”字,我仅配得上“只”字,与动物同量,与动物同词。这“位”,“个”,是正常人发明并给正常人使用的的,而我,是只疯子,绝对没有这个权利与资格享受。
上了年纪的老人经验里有训说:正常的人类当他与不正常的即疯了的人两眼相对后,正常人是不会再盯住疯子看第二眼的;而若果当一个人,与疯子两眼对上,却一直睁着彼此,直至开笑,狂笑,野笑,这两只人不必开证明都肯定是疯子。
而我,恰好就是老人说的后者。

有一天,我在桥底遇见一只疯子,我很惊奇,他也高兴。
身为桥底主人,遇客自然莫名兴奋,他从袋子抹出两个烂苹果招待了我。
我也有所回应,口袋内掏出半截烟卷回馈了他的盛情。
抽着吐着,吃着咽着,便开始手舞足蹈、哈哈大笑起来了。

疯子还有一个好处,是不必受编制不受人数的限制。任何人,只要证明你是疯了,而家人也不再对你产生任何兴趣之余,你便可以手提一个小包,着一套旧衣裤(即便新套装,久了也是要变旧!故你不必再浪费家里的财富,就着旧的上路罢。),迈上阳光大道,开始自己后半生的漫漫红尘之旅。
每只疯子的待遇都是绝对公平,只要你睁大眼,拿出手,伸进垃圾堆,就保证能够活命。
这其中自然有乐,乐里也存苦,疯子的世界没有苦吗?谁说的?你不能这么说。我们疯子一样是人,只不过是以不同的姿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
而这些,也绝不是现实世界,那些滥于充数只要入编便可以享尽毕生荣华之正常人所能理解的。

  尽管疯了,但我好像还不是太傻,至少,我还知道自己是疯子。路上走累了,还会有意识的来到网吧,花上4元在垃圾堆饶幸捡来的钱,在这个据说属于愤青专线的电白论坛上,无目的的叫嚣一番,以证明自己的肉体,还存在于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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