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化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z2014{10号)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始,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任何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已取缔民办学校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招生。春华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已取消通过严格的考试挑选新生的做法。今年该校秋季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包括到校报名和网上报名)然后通过面谈的方式招生。由于报读该校人数较多,该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理念和实际情况,分区域分批对报名学生进行宣传和初步筛选。
关于网帖反映的中心学校向春华学校推荐学生的问题,我局一直以来都禁止公办中小学校向民办学校推荐学生,近期我局再次发出通知重申有关纪律。如发现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现象,欢迎举报(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5120939),我局将严肃查处。
关于网帖反映的中心学校向春华学校推荐学生的问题,我局一直以来都禁止公办中小学校向民办学校推荐学生,近期我局再次发出通知重申有关纪律。如发现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现象,欢迎举报(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5120939),我局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