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广东省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政策外生育(超生)没计生证的拒发《出生医学证明》,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乱象。某部门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设置计划生育查验表、办理计生证、搭车收费及将其与社会抚养费(超生费)征收变相捆绑等等行为。
1月23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本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声明,坚决纠正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行为。不得以没计生证为由的拒发《出生医学证明》。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原则与目标是: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整治,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行为;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九大工作内容是:
(一)逐级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拉网式自查活动,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率低、废证率高、群众投诉意见多的地区,出生证管理水平较低、问题严重的地区及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二)配合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商请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清理互联网上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
(四)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医德医风建设和岗位培训,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病案管理,增强对证件损毁、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发生。
(五)进一步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制度,明确签发各个环节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证章分开的管理制度。
(六)提高《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率。坚决纠正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行为,不得以新生儿是政策外生育为由拒绝或延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严厉查处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搭车收费及将其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相捆绑的行为。
(七)加强“医疗机构外分娩、非具备资质的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父母信息不一致的新生儿”以及“首次签发时,新生儿父母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现在要求变更父亲、母亲和新生儿信息”等各类特殊情况下《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做到既规范严格,又方便群众。
(八)组织医疗机构向群众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要求和流程,警示使用假证的法律责任。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
(九)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保障管理网络的畅通及信息的安全,并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与公安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与互查。
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c/2015-01-25/054031440550.shtml
广东规定超生儿可获得出生证 不得与超生费捆绑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ww.gdwst.gov.cn/a/zwxw/2015012612857.html
广东省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大家身边有没朋友亲戚家人没计生证导致拿不到出生证的呢?各个镇的情况又是如何?大家都来说说。
针对广东省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政策外生育(超生)没计生证的拒发《出生医学证明》,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乱象。某部门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设置计划生育查验表、办理计生证、搭车收费及将其与社会抚养费(超生费)征收变相捆绑等等行为。
1月23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本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声明,坚决纠正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行为。不得以没计生证为由的拒发《出生医学证明》。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原则与目标是: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整治,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行为;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九大工作内容是:
(一)逐级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拉网式自查活动,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率低、废证率高、群众投诉意见多的地区,出生证管理水平较低、问题严重的地区及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二)配合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商请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清理互联网上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
(四)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医德医风建设和岗位培训,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病案管理,增强对证件损毁、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发生。
(五)进一步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制度,明确签发各个环节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证章分开的管理制度。
(六)提高《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率。坚决纠正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行为,不得以新生儿是政策外生育为由拒绝或延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严厉查处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搭车收费及将其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相捆绑的行为。
(七)加强“医疗机构外分娩、非具备资质的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父母信息不一致的新生儿”以及“首次签发时,新生儿父母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现在要求变更父亲、母亲和新生儿信息”等各类特殊情况下《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做到既规范严格,又方便群众。
(八)组织医疗机构向群众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要求和流程,警示使用假证的法律责任。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
(九)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保障管理网络的畅通及信息的安全,并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与公安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与互查。
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c/2015-01-25/054031440550.shtml
广东规定超生儿可获得出生证 不得与超生费捆绑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ww.gdwst.gov.cn/a/zwxw/2015012612857.html
广东省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大家身边有没朋友亲戚家人没计生证导致拿不到出生证的呢?各个镇的情况又是如何?大家都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