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海拾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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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值得几百万的年薪?
--剖析“市场决定个人价值”
http://bbs.tiexue.net/p_8272014_1.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d078aa0102e3lz.html
[attachmentid=331547]
玄海拾贝:
1、相信贫富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楼价与医疗费的问题,相信巨大的收入差异才是主要方面。
2、世界上确实尚未出现绝对的公平,政府只要能做到逐步地削高填低就不错了。
3、反贪问题是反映政府的宗旨与能力问题,相信政府还没有看到这个问题的性质归属。
4、国营企业的运作不能算作垄断,其跟资本主义的垄断有着质的不同,前者乃为国家的性质而特别运作,而后者乃为社会财富的高度集中而运行,性质不同,怎么能将资本主义的反垄断手段来制约国有企业的发展?当然,国有企业的财富绝对不能成为行业的小金库,这才不失为国有的性质。
5、共同富裕只是一个目标,一个宗旨,应该分阶段而为之,并非“均平”。政府所能做的并非仅仅如此,关键是各项政策的导向应有利于削高填低的目标。
快乐小小老头:
1.不同工又咋能同酬?理论上薪酬应由市场决定,也就是个人的价值由市场决定.
2.偷漏税的问题可能是很严重,但也只能依法办事.
3.维持社会稳定是第一要务.
4.会遇到很大的阻力,成功的机会不大.俺也觉得国情不同,不能生搬硬抄.
5.目前还是"藏富于国"的阶段,也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
“快乐小小老头”在http://bbs.tiexue.net/post_5902935_1.html回复鄙人的帖子时说到了一个“分蛋糕”的问题,并提出了“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念,不过鄙人相信,这个“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并非出于“小老头”,而是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成文的规矩。鄙人还可以说,中国当下诸多的麻烦均来自老邓的八十年代,其中更包含了“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观念。这种“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与实践并非老邓时代的中国理论家炮制出来的产物,而是从西方世界的资本主义老路中拾来的制造“贫富悬殊”的破烂,是西方世界当下难以解决的难题,是“伦敦骚乱”与“占领华尔街”、“占领华盛顿”的病根所在。
我们且不去评论“占领华尔街”的是非功过,毋庸谈论白宫镇压这些抗争的99%的法理性,鄙人仅仅就我们中国当下的“贫富悬殊”问题中某个“分蛋糕”的举措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出质疑DD他值得二百多万的年薪?鄙人从来没有怀疑“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的科学性,个人的社会价值确实是取决于市场,取决于个人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例如一个明星的出场价就远远高于我们一个普通公务员的年薪,这就是“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具体例证。可是鄙人需要在此论及的并非市场认知的个人价值,而是我们的改革家们从八十年代就从西方照搬过来的工资分配制度。鄙人知道,我们某些国企部门,例如国资委旗下的一些小经理,年薪也不低于280万。如果从“市场经济”的理论来说,作为掌握着一个企业命脉的经理级的人物来说,的确应该取得比平常人高出许多的工资待遇,可问题是,这样的企业能算作“市场经济”的产物么?这样的经理级人物的作为跟一般公务员的工作内容有什么质的差别?据鄙人了解,从国务院出来的秘书级人物到例如“国资委”这样的国企部门任职,年薪月俸就是国务院一般公务员的十几倍以上,你能说这些秘书的工作质量跟后来的“国资委”小经理的工作有天壤之别?显然,这样的说辞在这个尚未算作“市场经济”的市场里是没有办法站得住脚的。
如果从对国家的贡献来论,如果这样的小经理在后来的工作中做出了惊天动地的成绩,国家理所当然应该对这样的有功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或者提薪,可是我们八十年代的工资改革家们并非可以预见这些小经理们未来的贡献,只能按照等级给予高于普通人多少个倍数的固定工资待遇,而并非像“小老头”所说的“市场决定个人价值”来实现价值的体现。就算按照“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来决定我们这些小经理的年薪月俸,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些“小经理们”的贡献来剖析他们该不该领取几百万的年薪吧!
据了解(http://bbs.tiexue.net/post_5860998_1.html)......2010年6月16日美国关闭了“房地美”和“房利美”两家房地产担保公司,于是中国借给这两家公司的4,500亿美元就“人死债销”了。4,500亿美元的债券是2007与2008年买的,按当时人民币与美元兑换价8.3:1换汇,是37,350亿人民币。既然“房地美”和“房利美”倒闭破产了,这两个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也就必须按照美国的“破产法”处理了!而我们中国的国资委旗下的投资公司就这样将4,500亿美元(折合37,350亿人民币)拱手送给了洋人了。
别说一般人难以了解到这样的信息,相信也极少有人理解我们的国资委给我们的国家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且让签署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李鸿章作为一个参照物,准确地认知“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荒谬吧!
1894年清朝甲午战败,李鸿章签下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赔偿日本2亿3千万两巨额白银。那么今天的37,350亿元人民币是多少两白银呢?清朝是16两称,1斤500克为16两,每两为31.25克。
2010年8月的白银价格是4.19元/克,1两白银要31.25 × 4.19 =130.94元,算131元吧。37350亿元人民币=37350 ÷131=285亿1千万两白银。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285亿1千万两是清朝赔款2亿3千万两的123倍!!!仅此一笔民族利益丧失就相当于从1894年到2012年的118年,每年一个甲午战败赔款还多!
以上肯定不是国务院属下的国资委一个小经理所能做到的业务,这也肯定不是像“玄海拾贝”这样的教书匠所能左右得了的战争赔款,这肯定是“国资委”那些不大不小的“经理们”的杰作。那么从上面提到的“小老头”所推崇的“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论点出发,你说造成这样巨大损失的经理们是否应该遵循“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念领取几百万的年薪?有人将这样的损失归诸为卖国,鄙人在此暂且将是否卖国的论题搁下,仅仅就“小老头”所推崇的“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来剖析中国“贫富悬殊”中的个别现象的法理性。相信这样的剖析肯定损害了不少既得利益者,可是如果中国没有这些既得利益者的损害,何来那些利益受损者的公正?如果中国不能正确地认识这样的不公不平,相信中国也很难接受像“共同富裕”这样理念,那么未来的中国大陆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制度,相信已经不言而喻了。
现在让我们回到“他值得几百万的年薪?”这个问题上。是谁使得中国国有资产在美国“房地美”和“房利美”倒闭中蒙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如果将这样巨大的损失归咎于我们的国资委大小经理,那么这样的市场效果能否支撑国资委经理们几百万的年薪?我们的国资委大小经理们有什么颜面领取如此巨额的年薪?如果我们的国资委的大小经理们不能预见到这样的投资风险,请问我们的国资委大小经理们有何资格领取这样巨额的年薪月俸?如果说投资美国“房地美”和“房利美”债券已经超出了我们国资委大小经理们的职权范畴,不能左右这样巨额的投资的话,那么请问,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大小经理们有何理由领取这样巨额的年薪月俸?如果我们的国资委的大小经理只能像个木偶人,只能起到一个傀儡的作用而任由国家财产蒙受损失,那么换个阿斗上去如何?阿斗会向“中南海”讨价还价索取几百万的年薪,要么就躺倒不干么?就算国资委的大小经理们在“房地美”和“房利美”的投资中获得了不菲收益,按照“小老头”“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国资委的大小经理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国家索取几百万的年薪月俸,可是按照这个理论怎么计算“中南海”领袖们的工资标准?那可是在这些领袖们的英明领导下,并且是他们给予了国资委大小经理这样有利的岗位才可以让这些大小怕经理们的才智发挥出这样“不菲的收益”吧?你们认为自己的才干与这些领袖们相比如何?你们确有“将兵”之能,可是怎么处理这些具有“将将”之才,“将帅”之才的领袖们的年薪月俸?此外,除了一个国资委的“不菲”收益外,全国可有上百上千“不菲”收益单位,例如“中石化”、“中石油”等。按照“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逻辑,那么“中南海”这些领袖们应该领取这么多的“不菲”收益的总和的几个百分点的收益?显然,“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根本属于流氓大亨欺行霸市的鬼论,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制造贫富悬殊社会的根源所在。
当然,社会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公平,中国社会也不能像西欧某些国家那样推行“市长与清洁工同酬”的制度,因为那样的“公平”抹煞了人能力的差别,贡献大小的差异,这样的分配制度不利于人的积极性的调动。所以,在当今中国社会,应当允许存在收入的差别。可是不管出于什么理论依据,国资委大小经理的月俸也不应该是一般政府工作人员年薪的几十倍?我们的社会应该推崇的是社会公民的责任制,每个社会公民都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不管你在什么岗位。你坐在领袖的位子上,就应该为这个国家负责,就必须为这个国家牟取最大的利益,就得引导这个国家走上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你坐在国资委大小经理的位子上,你就应该为国家的资产负责,必须为国有资产寻找投资最大的盈利路径。如若不能,就是不称职,就是渎职,就是犯罪。
--剖析“市场决定个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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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id=331547]
玄海拾贝:
1、相信贫富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楼价与医疗费的问题,相信巨大的收入差异才是主要方面。
2、世界上确实尚未出现绝对的公平,政府只要能做到逐步地削高填低就不错了。
3、反贪问题是反映政府的宗旨与能力问题,相信政府还没有看到这个问题的性质归属。
4、国营企业的运作不能算作垄断,其跟资本主义的垄断有着质的不同,前者乃为国家的性质而特别运作,而后者乃为社会财富的高度集中而运行,性质不同,怎么能将资本主义的反垄断手段来制约国有企业的发展?当然,国有企业的财富绝对不能成为行业的小金库,这才不失为国有的性质。
5、共同富裕只是一个目标,一个宗旨,应该分阶段而为之,并非“均平”。政府所能做的并非仅仅如此,关键是各项政策的导向应有利于削高填低的目标。
快乐小小老头:
1.不同工又咋能同酬?理论上薪酬应由市场决定,也就是个人的价值由市场决定.
2.偷漏税的问题可能是很严重,但也只能依法办事.
3.维持社会稳定是第一要务.
4.会遇到很大的阻力,成功的机会不大.俺也觉得国情不同,不能生搬硬抄.
5.目前还是"藏富于国"的阶段,也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
“快乐小小老头”在http://bbs.tiexue.net/post_5902935_1.html回复鄙人的帖子时说到了一个“分蛋糕”的问题,并提出了“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念,不过鄙人相信,这个“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并非出于“小老头”,而是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成文的规矩。鄙人还可以说,中国当下诸多的麻烦均来自老邓的八十年代,其中更包含了“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观念。这种“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与实践并非老邓时代的中国理论家炮制出来的产物,而是从西方世界的资本主义老路中拾来的制造“贫富悬殊”的破烂,是西方世界当下难以解决的难题,是“伦敦骚乱”与“占领华尔街”、“占领华盛顿”的病根所在。
我们且不去评论“占领华尔街”的是非功过,毋庸谈论白宫镇压这些抗争的99%的法理性,鄙人仅仅就我们中国当下的“贫富悬殊”问题中某个“分蛋糕”的举措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出质疑DD他值得二百多万的年薪?鄙人从来没有怀疑“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的科学性,个人的社会价值确实是取决于市场,取决于个人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例如一个明星的出场价就远远高于我们一个普通公务员的年薪,这就是“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具体例证。可是鄙人需要在此论及的并非市场认知的个人价值,而是我们的改革家们从八十年代就从西方照搬过来的工资分配制度。鄙人知道,我们某些国企部门,例如国资委旗下的一些小经理,年薪也不低于280万。如果从“市场经济”的理论来说,作为掌握着一个企业命脉的经理级的人物来说,的确应该取得比平常人高出许多的工资待遇,可问题是,这样的企业能算作“市场经济”的产物么?这样的经理级人物的作为跟一般公务员的工作内容有什么质的差别?据鄙人了解,从国务院出来的秘书级人物到例如“国资委”这样的国企部门任职,年薪月俸就是国务院一般公务员的十几倍以上,你能说这些秘书的工作质量跟后来的“国资委”小经理的工作有天壤之别?显然,这样的说辞在这个尚未算作“市场经济”的市场里是没有办法站得住脚的。
如果从对国家的贡献来论,如果这样的小经理在后来的工作中做出了惊天动地的成绩,国家理所当然应该对这样的有功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或者提薪,可是我们八十年代的工资改革家们并非可以预见这些小经理们未来的贡献,只能按照等级给予高于普通人多少个倍数的固定工资待遇,而并非像“小老头”所说的“市场决定个人价值”来实现价值的体现。就算按照“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来决定我们这些小经理的年薪月俸,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些“小经理们”的贡献来剖析他们该不该领取几百万的年薪吧!
据了解(http://bbs.tiexue.net/post_5860998_1.html)......2010年6月16日美国关闭了“房地美”和“房利美”两家房地产担保公司,于是中国借给这两家公司的4,500亿美元就“人死债销”了。4,500亿美元的债券是2007与2008年买的,按当时人民币与美元兑换价8.3:1换汇,是37,350亿人民币。既然“房地美”和“房利美”倒闭破产了,这两个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也就必须按照美国的“破产法”处理了!而我们中国的国资委旗下的投资公司就这样将4,500亿美元(折合37,350亿人民币)拱手送给了洋人了。
别说一般人难以了解到这样的信息,相信也极少有人理解我们的国资委给我们的国家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且让签署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李鸿章作为一个参照物,准确地认知“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荒谬吧!
1894年清朝甲午战败,李鸿章签下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赔偿日本2亿3千万两巨额白银。那么今天的37,350亿元人民币是多少两白银呢?清朝是16两称,1斤500克为16两,每两为31.25克。
2010年8月的白银价格是4.19元/克,1两白银要31.25 × 4.19 =130.94元,算131元吧。37350亿元人民币=37350 ÷131=285亿1千万两白银。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285亿1千万两是清朝赔款2亿3千万两的123倍!!!仅此一笔民族利益丧失就相当于从1894年到2012年的118年,每年一个甲午战败赔款还多!
以上肯定不是国务院属下的国资委一个小经理所能做到的业务,这也肯定不是像“玄海拾贝”这样的教书匠所能左右得了的战争赔款,这肯定是“国资委”那些不大不小的“经理们”的杰作。那么从上面提到的“小老头”所推崇的“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论点出发,你说造成这样巨大损失的经理们是否应该遵循“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念领取几百万的年薪?有人将这样的损失归诸为卖国,鄙人在此暂且将是否卖国的论题搁下,仅仅就“小老头”所推崇的“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来剖析中国“贫富悬殊”中的个别现象的法理性。相信这样的剖析肯定损害了不少既得利益者,可是如果中国没有这些既得利益者的损害,何来那些利益受损者的公正?如果中国不能正确地认识这样的不公不平,相信中国也很难接受像“共同富裕”这样理念,那么未来的中国大陆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制度,相信已经不言而喻了。
现在让我们回到“他值得几百万的年薪?”这个问题上。是谁使得中国国有资产在美国“房地美”和“房利美”倒闭中蒙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如果将这样巨大的损失归咎于我们的国资委大小经理,那么这样的市场效果能否支撑国资委经理们几百万的年薪?我们的国资委大小经理们有什么颜面领取如此巨额的年薪?如果我们的国资委的大小经理们不能预见到这样的投资风险,请问我们的国资委大小经理们有何资格领取这样巨额的年薪月俸?如果说投资美国“房地美”和“房利美”债券已经超出了我们国资委大小经理们的职权范畴,不能左右这样巨额的投资的话,那么请问,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大小经理们有何理由领取这样巨额的年薪月俸?如果我们的国资委的大小经理只能像个木偶人,只能起到一个傀儡的作用而任由国家财产蒙受损失,那么换个阿斗上去如何?阿斗会向“中南海”讨价还价索取几百万的年薪,要么就躺倒不干么?就算国资委的大小经理们在“房地美”和“房利美”的投资中获得了不菲收益,按照“小老头”“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国资委的大小经理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国家索取几百万的年薪月俸,可是按照这个理论怎么计算“中南海”领袖们的工资标准?那可是在这些领袖们的英明领导下,并且是他们给予了国资委大小经理这样有利的岗位才可以让这些大小怕经理们的才智发挥出这样“不菲的收益”吧?你们认为自己的才干与这些领袖们相比如何?你们确有“将兵”之能,可是怎么处理这些具有“将将”之才,“将帅”之才的领袖们的年薪月俸?此外,除了一个国资委的“不菲”收益外,全国可有上百上千“不菲”收益单位,例如“中石化”、“中石油”等。按照“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逻辑,那么“中南海”这些领袖们应该领取这么多的“不菲”收益的总和的几个百分点的收益?显然,“市场决定个人价值”的理论根本属于流氓大亨欺行霸市的鬼论,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制造贫富悬殊社会的根源所在。
当然,社会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公平,中国社会也不能像西欧某些国家那样推行“市长与清洁工同酬”的制度,因为那样的“公平”抹煞了人能力的差别,贡献大小的差异,这样的分配制度不利于人的积极性的调动。所以,在当今中国社会,应当允许存在收入的差别。可是不管出于什么理论依据,国资委大小经理的月俸也不应该是一般政府工作人员年薪的几十倍?我们的社会应该推崇的是社会公民的责任制,每个社会公民都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不管你在什么岗位。你坐在领袖的位子上,就应该为这个国家负责,就必须为这个国家牟取最大的利益,就得引导这个国家走上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你坐在国资委大小经理的位子上,你就应该为国家的资产负责,必须为国有资产寻找投资最大的盈利路径。如若不能,就是不称职,就是渎职,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