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 ☆ 开通微博发布要案信息; ☆ 披露案情不再遮遮掩掩; ☆ 受贿"罪大恶极",行贿"罪轻一等。" ☆ 反腐工作"只做不说",偶尔公布也使用"某某"代称,不披露真名…… 对这些老惯例,反腐工作呈现出新变化; 严查行贿犯罪,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 2013年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规定,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