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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公社”还可以这样恶搞! (1人在浏览)

李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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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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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体制创立于1958年,至1983年该体制解体,这种正社合一的东东在中国农村存在整整25年!

人民公社解体后,不少商家以“公社”命名宝号,如高水路原山阁收费站旁边有个“人民公社饭店”;水东向洋大道爱电公司附近也有间经营猪杂汤的“公社食庄”,这不难理解,只要生意好,管它“公社”“大腿(队)”呢!

搞笑的是,一些聪明人竟然将“公社”和“裆中央”联系起来,而且还联系得天衣无缝!隐约记得九十年代中期的某一天,俺进到办公室,发现比我年长的老F一个人在忙碌,于是就问:小G去哪了?他还不来上班啊?

老F为人直率,口无遮拦,如果喝了点小酒时,说话更是话中有话。

听到我的问话,老F用艾话一本正经地说:他去“公社”了。听到回答,我满头雾水,于是就反问他:去什么公社啊?哪还有公社啊?

这时候,老F就笑眯眯的说:我问你,大腿(队。艾话“腿”与“队”基本同音)对上一级是哪?

我似懂非懂的回答说:公社啊

老F用手拍拍自己的膝盖笑着问我:这是什么?

答:膝盖。

问:膝盖对下呢?

答:小腿。

再问:膝盖以上呢?

答:大腿。

再再问:大腿(队)对上一级呢?大腿对上那一点就是“公社”,懂吗?

考!原来公社还可以这样恶搞!

当时我简直笑喷了!
 
从乡改成人民公社,又从人民公社改回乡,摸着石头过河就是这样摸来又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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