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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慈善之名的强捐不可取!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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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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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捐”“强捐”的事情,此前时有发生,现在还远未绝迹。凡有大灾大难,只要上面一声令下,单位就组织“捐款”。有些搞“捐款大会”拍照摄像,热闹一番,更多是任务摊派,或者直接在工资里扣除。即便没有灾难,领导随便搞个名头,也能“募捐”。捐款没有自由,全由组织安排,且不知道捐款去向 !很多人有过被“强捐”经历。毫无意外的是,他们多数是公务员、学校和国企的,更有甚者,还有小学、幼儿园的摊派“捐款”。在权力支配生活的环境下,财产权利被蔑视,捐款的自愿属性不重要,个人意愿微不足道。这些资金真正有多少善款用于救灾,财务状况如何,公众不得而知。在他们的压力和影响下,企业对职工、学校对学生的“逼捐”就在所难免。慈善应该是完全出于本心的意愿,捐款者有渠道查询善款去向,监督善款落实情况,如果能获取捐款者信任,使社会慈善心理大获满足,才能存续和发展。
 
最无耻的是要学生强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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