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期限两年,而两年期没到,物业私自更改协议内容,提高收费,要求大家重新签订。这不合法! 2、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写着:物业管理费是包括电梯电费、楼梯照明电费等等。可现在物业除了收每户的电费外,还要另外交电梯电费、楼梯照明电费等等公摊电费、损耗电费。每个月要多交70元左右。 这是乱收费、重复收费。改怎么投诉? 孔婆在吗?提下意见。 另:车位费也贵得离谱,350元一个月,其他小区的车位费一般都是100―200元。 而相应的服务差得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