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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罗荫国案,好久不回应,是否不了了之? (2人在浏览)

filg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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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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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荫国受贿16亿案,已经近3年了,至今还没判决处理,是否有猫腻?是否不了了之?不给茂名人民一个交代,广东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我们拭目以待!
 
听说已经去美国享受民主
 
突发一奇想兼第六感,是否东院先斩后奏?(原冒市检长抑病亡),
已曝光难挽回?
 
正在平反,应该是今年下半年复职,你们知死了吧。
 
政府从来不需要向屁民交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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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笑他们,我笑你说得好啊
ha.gif
 
还没那么快结案,河南省的检察院工作组正在茂名办案。
 
QUOTE(曾经的革命者 @ 2013年03月23日 Saturday, 11:45 PM)
还没那么快结案,河南省的检察院工作组正在茂名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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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谈、、、双方OK了就结案、、、
 
罗荫国在2012年12月已被判刑,这应该是真的,但到底判了多少年不说清

楚,很诡异哟!!

我是在广州日报上看到相关报道的,而且是报道名原市长助理雷挺出庭受审消息时顺

便提到罗荫国判刑!报道原茂名市市长助理雷挺出庭受审消息的标题用1号字体,通篇报道


给人感觉是突出雷挺犯罪事实,本来大鱼应该是罗荫国,却变成了雷挺的配角。

广东新闻台则是简单地在屏幕下面插播几个汉字:罗荫国已判刑




附录 :

茂名原市长助理雷挺昨过堂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茂名官场“大地震”之后又现“余震”。昨日上

午,原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厅级)雷挺被控犯行贿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花都区狮岭法庭过堂,他当庭对所有指控全盘否认。

  雷挺简介

  1960年6月生,广东省高州市人,研究生文化,曾担任广东省茂名市建设局局长(正

处级)、茂名市规划局局长(正处级),案发前系原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厅级)

兼对口支援汶川银杏乡灾后援建工作小组组长。去年2月24日被纪委调查,同年8月8日被

检方逮捕。

  1.被控三宗罪

  给罗荫国送房获提拔

  据检方指控,2005年,雷挺在担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期间,该局集资兴建职工宿舍,

雷挺为谋求时任茂名市市长罗荫国(已判刑)的关照,将该小区内一处房产(价值人民币

51万余元)送给罗荫国。雷挺支付了该房产的全部购房款,罗荫国收受该房产,并未将购

房款付给雷挺。

  2008年,在推荐茂名市市长助理兼对口支援汶川银杏乡灾后援建工作小组组长职务

时,经时任茂名市市委书记罗荫国的推荐、协调,雷挺得以担任该职务。据茂名市散装水

泥管理办公室主任廖某证实,罗荫国的女儿于2009年10月左右搬进了这个房,直到雷挺

被纪委调查,该房产仍未能办理房产证。

  2.狂收10家房企贿赂款

  另据指控,2003年至2011年,雷挺在担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规划局局长和茂名市

市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了10家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的财物,为他们

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41.2万元、港币130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3万元。

  3.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过亿

  据指控,2007年至2008年,雷挺担任茂名市规划局局长,在审批茂名市世和城建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水湾”、茂名市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低埒小区”、茂名市隆

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景南苑”和茂名市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翠苑”等4个房

地产项目过程中,未经研究论证,擅自决定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数值,未经茂名市城市规

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分管副市长审批,超越职权,擅自批准上述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

方案,上述4个项目分别提高容积率0.9、2.06、1.84和4.71,并未按规定要求上述4家

企业补交土地差价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合计人民币2179万余元。

  同时,雷挺还在审批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嘉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

光商业中心小区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未经研究论证,擅自决定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具体

数值,将该两项目报分管副市长李观来(被调查)审批,李观来未经广东省茂名市城市规

划委员会审议,超越职权擅自批准上述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上述两项目分别提高容积率

4.42和4.28,并未按规定要求上述两家企业补交土地差价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合计

人民币9741万余元。

  综上,检方认为,雷挺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国务院相关文件和《广东省控制性详细

规划管理条例》以及《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等的规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合计人民币1.19亿余元。

  1.庭审直击

  对送房行贿:辩称“只是为罗荫国垫付房款”

  昨日庭上,雷挺对检方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予以全盘否认,坚称自己没有犯罪。对于

受贿事实的指控,雷挺辩称根本没有收过钱,甚至连个别行贿人都“没有印象”。

  雷挺说,他和罗荫国在高州工作时就是朋友,当时建设局内部搞集资建房,罗荫国说

给他留一套,将来给女儿用,雷挺便帮罗荫国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帮忙垫资。雷挺还说,

当时双方口头商定将来拿到房产证再结算,但直到他被纪委调查,房产证都没办下来。

  法官质疑,“罗荫国作为市长为何需要一个局长为自己垫资?”雷挺称,“因为这个

房子是建设局职工范围内认购的,罗荫国有钱,但怕造成负面影响,罗家人也不方便来认

购,垫资第一是出于工作上的考虑,第二也是我们朋友之间的互相帮助”。雷挺还说,

“我帮他垫资与后来被任用不存在因果关系。”

  2.对滥用职权:推责“当时茂名无城市规划细则”

  对于被指控滥用审批权的问题,雷挺辩称,自己2001年就开始担任建设局局长,

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间担任规划局局长,“规划委员会的章程很早以前就颁发了,我

也没有看到学习过”。他说,由于自己到任不久,项目审批办理都是由原来的工作流程进

行办理的,具体是由经办人、专门科室根据申请,依法规报送审批。但他记忆中规划局就

没有讨论过调整的事情,并称“类似确定调整容积率需要通过规划委员会审批的工作制

度,在2008年以前甚至没有先例支持”。

  雷挺将责任归咎于当时茂名市没有制定城市规划的细则,对于建筑容积率调整没有规

定明确的技术标准和审批程序。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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