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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脑残的通知 (1人在浏览)

那年我们在一起

高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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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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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法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各级登记部门对新申请从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的,务必依法依规登记,特别是需相关前置审批的,要从严审核。
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登记窗口要全力配合做好对经营业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新登记业户领取营业执照时,请业户签订不销售不合格或超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违法改装或拼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业户存,另一份交检查部门存)。


登记科
2013年X月X日


真是一纸承诺书、责任书就可天下太平了。
 
搞一个质监局、药监局出来本身就是个脑残的决定,一个卫生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一个工商局(商品制造、市场流通监督管理)本来就足够了
 
难道卖车的自己会制造超标摩托车、电动车?没有制造,哪来销售?哪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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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又有鸟用
 
QUOTE(simone @ 2013年01月08日 Tuesday, 04:10 PM)
签了又有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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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签了有螺用!

一看到有领导和下属在会议上拍电视签订承诺书、责任书,我就头痛:不是有法律法规了吗?签这些东西有何用。难道这些东西的法律效力比法律大?难怪公安部也搞个超越法律出台一个冲黄灯也处罚的部门规章。
 
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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