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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朋友发来消息悉:我市某部门正开展打击非法电动车行动 (1人在浏览)

水东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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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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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X X系统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摩托车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保有量迅猛增长。但是,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及茂名市委、市政府12月5日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X X部门管理职能,市局决定自2012年12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改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违规改装、拆解回收摩托车等各类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在3个月内使全市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改装市场无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照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以及摩托车改装、拆解回收或拆解的违法行为;
(三)以欺骗、误导等不法手段进行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略)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巡查工作。
1.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应对本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实行地毯式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一方面要以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帐两项制度为手段,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自行车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以及产品标识、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以欺骗、误导等不法手段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和摩托车、自行车配件店等集中销售、维修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超经营范围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监测。
当前市局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工作,各单位对经法定资格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立即进行清查,凡与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属于同生产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不论批次),全部列入后续处理范围,一律下架并查扣处理,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工作步骤
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初定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略)
 
加强监管没错吧?
 
商家惨,买了的惨,没身份,爱怎样处理都行。
 
先把市场做大, 现在可以适时收获了.
 
厂家给了好处,销售不给甜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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