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广大教师应维护<教育法> (1人在浏览)

铁腕扭乾坤.

学前班
注册
2012-09-24
帖子
66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习总书记说了,"任何人违法必追究".

县财政如果违反了"教师法",
教师工资不能与公务员相当,
教师有权利起诉他们.

多数校长作为人大或政协代表,
更应该代表民意向县委县府申述教师的立场,
如果不能够代表民意,
以后候选人请不要指定校长,
由学校民主推荐候选人!

“大家都要遵守国家法律,
GCD在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习总书记近两日讲话的精神!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face3.gif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face3.gif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校长要保住乌纱帽,不会提的。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