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从2012年12月1日起,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除外)采取限行措施。
一、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上述机动车在市区以下区域通行:
1、东面:茂名大道以西。
2、南面:站前路以北。
3、西面:红旗路、高山路以东。
4、北面:官山路以南。
不含上述道路路面,是指道路的某个方向延伸出去的区域。
二、进入茂名市区的外埠汽车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相同。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机动车行使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当地环保部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申领;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到当地环保部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申领。
四、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黄标车限行宣传教育期。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措施。从2013年1月1日起,对违反有关规定进入限行区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上述机动车在市区以下区域通行:
1、东面:茂名大道以西。
2、南面:站前路以北。
3、西面:红旗路、高山路以东。
4、北面:官山路以南。
不含上述道路路面,是指道路的某个方向延伸出去的区域。
二、进入茂名市区的外埠汽车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相同。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机动车行使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当地环保部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申领;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到当地环保部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申领。
四、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黄标车限行宣传教育期。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措施。从2013年1月1日起,对违反有关规定进入限行区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