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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制造了“假章骗医案”的悲情 (2人在浏览)

c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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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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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下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尿毒症,透析仅半年后,廖某已花光了所有积蓄。为了让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这个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7月11日,廖某因诈骗罪受审。廖某称愿意卖房退赔。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到10年。(7月12日《京华时报》)

  4年时间仅透析即要花费17万余元,这对任何一个普通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加上相关的其他治疗的医药费支出,以及孩子上学、一家人生活的支出,对于一个以开黑摩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这些费用确实是不可承受之重。虽然后来申请了救助,可以报销55%的透析费用,但是,如果这位作为家中经济支柱的丈夫入狱服刑,可以想见,其妻子面临的结局只能是死路一条。

  对于尿毒病患者来说,血液透析是除换肾之外唯一的维持生命的办法,而换肾的费用更是这个家庭无法承受的,所以,在没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治疗费用的情况下,为了活命,铤而走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延续生命的机会,几乎就成了当事人必然的选择。

  这17万余元对于患者家庭来说是跳蚤腿上割肉,而对于医院来说却是大象身上拔毛,相对于盗窃、抢劫等暴力手段来说,利用医院的漏洞,通过刻假章的方式获得透析机会是对他人伤害最少、对社会危害最小的办法。当然,这么说并不是在为犯罪嫌疑人开脱,毕竟无论嫌疑人有什么样的难言之隐,只要其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当一个人因病致贫、生命堪忧却无法从合法途径获得帮助时,那么病倒的恐怕就不仅是个人,更是社会保障制度。

  为看病而犯罪的事情并非孤例,同样是在北京,2008年初,顺义一农民就曾为了“获得国家免费治疗”,不惜持械抢劫他人。两者情节虽有很大区别,但同样是无钱治病下的无奈之举,透着浓重的悲情。一方面有人享受着公费医疗,无病也开药,小病也住院,浪费着医疗资源,一方面却有人因为看不起病而铤而走险。

  近几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覆盖率有了大幅增长,但是还远没有达到全覆盖的程度。更重要的是,这种普惠式的医疗保险由于报销比例的问题,对于患了大病尤其是患大病的贫困家庭来说,往往不能发挥太大的作用,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大病救助制度,而目前来看,这一点恰恰是最薄弱的。

  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发展路径,嫌疑人妻子的治疗问题可能会由政府部门通过特事特办的形式解决,或者有慈善组织或个人为其提供帮助。这对于个人来说固然是好事,但是如果仅仅局限于此,这一事件引发的讨论热度消失之后,整个社会并不能从中获益,而其他与其有相似遭遇者的境况也不会获得改观。

  只有推动制度上的建设,才能推动社会进步,进而使更多人从中受益。所以,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必须加快,而大病救助之类的制度也应该尽快建立并完善。只有如此,才有望避免类似的悲情故事频繁上演。
 
一方面是体制内极豪华的高干病房,另一方面是体制外的普通人连病都治不起。
一出出人间悲剧,谁才是导演?
 
他说,是为了不让老婆先死!
 
是制度的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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