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恒:
1988.08――1989.07,国防大学基本系指挥员班学习;
1989.07――1990.06,步兵124师纪委副师职专职委员、副政委;
1990.06――1994.01,共青团中央常委、青工部部长(正厅级);
1994.01――1996.01,广东省清远市副市长(挂职;1992.09―1995.06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6.01――1997.12,广东省清远市副市长(正厅级);
1997.12――2000.02,广东省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0.02――2000.04,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0.04――2001.04,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4――2002.03,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2.03――2003.06,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2.09―2003.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2003.06――2003.12,广东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3.12――2008.04,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