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道义有刀 @ 2012年04月25日 Wednesday, 03:44 PM)
正月一过,摩托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又回到了过年前水平,每天加了油也就剩个几十块。连房租都交不起,每个月都要靠我母亲接济,她60岁了,因为我生意失败也出来打工。我知道对不起她,所以我就想兼职一份工作减轻家庭压力,也就是这样进了歌会。要知道我的人际关系只是停留在1998年的几个初中同学中,包括到了今天也只有一个初中同学去关照过我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借用了论坛上面的一个个性签名,就真的天怒人怨了吗?甚至现在还有不少人觉得我当初上论坛其实都是个阴谋,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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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自己的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