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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关于处理交通违法车辆的公告 欠妥 (1人在浏览)

自强不息,博学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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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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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关于处理交通违法车辆的公告》在电白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时间不够及时,时差106天。
大家请看县公安局公布日期是2011年8月3日,在电白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此则公告日期是2011年11月17日,也就是今天才发布。也许大家留意到公告内容有一段“请相关车主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有效凭证到各有关中队、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车辆,逾期将依法予以没收处理”。公告都已经过期了,处理时间都已经过去了,电白县人民政府官网才将《县公安局关于处理交通违法车辆的公告》发布上去?有意义吗?


电白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信息不够及时、不够公开、不够透明,真的有待整改,建议电白县人民政府官网应该及时、公开、透明的更新内容,别猴年马月才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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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kiki614919 @ 2011年11月17日 Thursday, 08:26 PM)
太及时了会"好"吗?
[snapback]3273331[/snapback]​



至少比过期后再发布出来“好”多多。
 
滞后了。
 
很少人上去政府网,公布不公布,都无所谓,还不如在论坛公布
 
“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即自2011年11月18日起计3个月,而不是8月3日起的。
 
[attachmentid=282637]信息已作更新说明,发布时间显示只是一个技术问题,近期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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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效率”!

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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