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mentid=275428] 按免杂费补助款的使用要求,中央、省、市政府明确规定:补助款不得用于给教师交社保费。但现在全县几乎所有的中小学校都在违规挪用免杂费补助款给教师交社保费,是我们的县政府不知内情,还是熟视无睹、不作为? 所交的社保费款占所有补助款的60%以上! 资金几乎用在给教师交社保上,学校焉能发展?? 还能有多少资金用于教研,改善教学环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