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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律师被抓不久,广西北海又有四律师被抓,表面上看,只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抓,并且一北一南看似偶然,但我总觉得,不同地域的律师在极短的时间里相继被抓,似乎是某种现象的量变反映。
北京一律师被抓,一些同行把这一事件归咎于某地的打黑与唱红。可是,北海四律师被抓,却与这类事情沾不上什么边,以至于这次律师团仓促应战南下救援的时候,没来得及打出一面比如说反“黑打”或者反“文革”之类的理论大旗,只得将北海的公检法泛泛地痛骂一番。
因为两次被抓的都是刑事辩护律师,而几次施救的律师团也主要由刑辩律师组成,故很多人以为,中国的律师中,只有刑辩律师才是后娘养的,只有刑辩律师才肩负着某种光辉的使命,比方说,“律师的全部工作就是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这句话,似乎也只适应于刑辩律师。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思考得讨了许多骂。但我一边思考,一边发现还有更多的律师正在被抓。于是,我认为,抓的其实就是律师,并不能说只是刑辩律师,刑辩律师只是律师中的出头鸟而已。刑辩律师都被抓了,从事其它法律业务的律师,就肯定不会被抓吗?或者说,难道我们仅仅看到刑辩律师被抓了吗?
其实,每个行业的人都有可能被抓,官员因为受贿渎职被抓,商人因为制假售假被抓,工人因为无证上岗被抓(比如上海火灾),警察因为涉黑枉法被抓,为什么律师就不能被抓呢?被抓几个律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要说怪,就是怪在被抓的刑辩律师为何如此集中,而他类律师却相对较少?
话又说回来,由于本律地位低微,手上没有任何数据,不知道全国抓了多少个律师,而这些被抓的律师中,多少是刑辩律师(律师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被抓),多少是非刑辩律师?我只知道,与最高法黄松有案相关的被称为“广东最牛律师”的某律师,他就不是刑辩律师,与商务部郭京毅案相关的几名全国最牛律师,也不是刑辩律师,但他们的被抓,似乎没有人为之组建律师团,也没有人为之奔走呼号,也没有人歌颂或者指责他们是否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他们被抓、被审、被判的那么寂寞,难道,他们就不算律师吗?
北京一律师案和北海四律师案,其不同之处,是北京律师勇闯重庆被抓,属于异地办案,而南宁四律师在北海被抓,则属于本地办案;其相同之处,则是案发后本地律师保持沉默,外地律师进行声讨及救援。北京律师案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其后续表现,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期望,可以说并没有给一些人太多的面子。北方律师团救援北海四律师的事还没有结果,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估计也不能抱太多的希望,要欢呼胜利的难度较大。这两起案件,可能会造成一个后果,就是以北京律师为代表的外地律师异地办案不会再象过去那么吃香了,相反,将会越来越难、越来越受排斥、越来越失去其优势了,这就会打破律师业长期形成的一种原有的生态平衡。
无论承认与否,中国律师业目前的状况就是北强南弱。北京律师数量居全国之首,且吃掉了全国大部分的法律业务,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业务。北京巨无霸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开到了南方,但南方的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极少能开到北京的。北京的律师吃掉了南方的业务,但南方的律师极少能吃掉北京的业务。如果说经济上存在着传统的南北差异、东西差异的话,这种差异是南强北弱的,但律师业却是北强南弱,并且强弱的悬殊比经济上要大很多很多,这的确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倒挂现象。
曾几何时,刑事辩护是中国律师的主业,而现在,刑辩律师被划入了低端律师的行列,刑辩业务面临着无人问津的命运,后来居上的民商类、非诉类法律事务,被划入了高端律师业务的范畴。刑辩律师的收入越来越低,生存越来越难,而非诉律师的收入越来越高,外表越来越光鲜,同时,刑辩律师失身、失态、失语的情况愈演愈烈。
有种观点认为,刑辩律师的被抓,损害的是刑事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合法权益,打破的是刑事诉讼控辩审三方的应有平衡,是权力的滥用和正义的偏失,所以有人提出“律师的全部工作就是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刑辩律师的江河日下,非诉律师的如日东升,并不是孤立出现的,而是伴随着经济上的“国进民退”现象而来的。
如今,在持续高速增长30年之后,中国经济形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不明情况,经济的通胀或滞胀,必将带来律师业务的变化。经济与法律,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蚱蜢。经济发达了,带动一部分远离刑辩的律师先富起来了,经济面临熄火,一部分成功律师说不定也会被殃及池鱼。比方说,首富黄光裕尚未出事,与他有业务关系的律师就先被抓了。
近年一批央企到国外投资出现巨亏,比如某些企业到沙特和波兰等国投资大型项目,丢钱又丢脸,叫世界笑掉大牙。同时,外资悄然进入中国的某些领域,已对我国的国计民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不利影响。无论承认与否,这其中都存在着法律决策的问题,而这方面的所谓高端法律业务,往往是被刑辩律师们望尘莫及的一些利益小圈子所垄断了的。
有传闻说,某些西方国家打算公布向我国某些行业行贿的名单,尽管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万一这样做,恐怕一些高端律师很难独善其身,甚至难逃被抓的命运,除非他们与某些贪官一起逃之夭夭。
垄断必将产生畸形,膨胀必将导致扭曲。由于律师业务的趋利避害,高端律师急剧膨胀扩张,挤压律师业造成低端律师生存卑下,又由于低端律师的“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加上经济等风云变幻,枪打出头鸟,祸从萧墙起,或许会引发整个律师业的鱼死网破,最终导致律师行业的重新洗牌。
有人把怨恨停留在《刑法》第306条上,似乎只有这一条对律师不公。其实,对律师不公的法律法规和土政策,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北京律师可到全国攻城掠地,但外地律师进京执业则面临着许多不平等条约,北方律师已成伟业,而南方律师还在黑暗中摸索,至于黄土高坡的律师,则只能喝西北风了。306条危及的只是个别律师的命运,而针对律师的其它方面的不公,造成的是整个律师业的不平和不安。在我国,工人和农民实际上才是强势的,而律师只是自我膨胀地自以为了不起,虽然各地都有几个排不上名的连带富翁,但其头重脚轻的整体病态,基本上是不堪一击的。我们还时常对各级律协发出种种抱怨,其实律协与律师贫富不均、高下不平的畸形状态一样,本身就是一个脆弱可怜的怪胎。中国的律师制度与经营方式,与中国的经济政策及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样,到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时候了。
因此,从以上角度来说,广西北海四律师紧随北京一律师的被抓,折射出了当前中国律师业南辕北辙、东歪西倒的一个侧影,可能是中国律师业面临洗牌的一棵“消息树”。说不定,大戏还在后头呢。
北京一律师被抓不久,广西北海又有四律师被抓,表面上看,只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抓,并且一北一南看似偶然,但我总觉得,不同地域的律师在极短的时间里相继被抓,似乎是某种现象的量变反映。
北京一律师被抓,一些同行把这一事件归咎于某地的打黑与唱红。可是,北海四律师被抓,却与这类事情沾不上什么边,以至于这次律师团仓促应战南下救援的时候,没来得及打出一面比如说反“黑打”或者反“文革”之类的理论大旗,只得将北海的公检法泛泛地痛骂一番。
因为两次被抓的都是刑事辩护律师,而几次施救的律师团也主要由刑辩律师组成,故很多人以为,中国的律师中,只有刑辩律师才是后娘养的,只有刑辩律师才肩负着某种光辉的使命,比方说,“律师的全部工作就是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这句话,似乎也只适应于刑辩律师。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思考得讨了许多骂。但我一边思考,一边发现还有更多的律师正在被抓。于是,我认为,抓的其实就是律师,并不能说只是刑辩律师,刑辩律师只是律师中的出头鸟而已。刑辩律师都被抓了,从事其它法律业务的律师,就肯定不会被抓吗?或者说,难道我们仅仅看到刑辩律师被抓了吗?
其实,每个行业的人都有可能被抓,官员因为受贿渎职被抓,商人因为制假售假被抓,工人因为无证上岗被抓(比如上海火灾),警察因为涉黑枉法被抓,为什么律师就不能被抓呢?被抓几个律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要说怪,就是怪在被抓的刑辩律师为何如此集中,而他类律师却相对较少?
话又说回来,由于本律地位低微,手上没有任何数据,不知道全国抓了多少个律师,而这些被抓的律师中,多少是刑辩律师(律师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被抓),多少是非刑辩律师?我只知道,与最高法黄松有案相关的被称为“广东最牛律师”的某律师,他就不是刑辩律师,与商务部郭京毅案相关的几名全国最牛律师,也不是刑辩律师,但他们的被抓,似乎没有人为之组建律师团,也没有人为之奔走呼号,也没有人歌颂或者指责他们是否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他们被抓、被审、被判的那么寂寞,难道,他们就不算律师吗?
北京一律师案和北海四律师案,其不同之处,是北京律师勇闯重庆被抓,属于异地办案,而南宁四律师在北海被抓,则属于本地办案;其相同之处,则是案发后本地律师保持沉默,外地律师进行声讨及救援。北京律师案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其后续表现,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期望,可以说并没有给一些人太多的面子。北方律师团救援北海四律师的事还没有结果,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估计也不能抱太多的希望,要欢呼胜利的难度较大。这两起案件,可能会造成一个后果,就是以北京律师为代表的外地律师异地办案不会再象过去那么吃香了,相反,将会越来越难、越来越受排斥、越来越失去其优势了,这就会打破律师业长期形成的一种原有的生态平衡。
无论承认与否,中国律师业目前的状况就是北强南弱。北京律师数量居全国之首,且吃掉了全国大部分的法律业务,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业务。北京巨无霸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开到了南方,但南方的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极少能开到北京的。北京的律师吃掉了南方的业务,但南方的律师极少能吃掉北京的业务。如果说经济上存在着传统的南北差异、东西差异的话,这种差异是南强北弱的,但律师业却是北强南弱,并且强弱的悬殊比经济上要大很多很多,这的确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倒挂现象。
曾几何时,刑事辩护是中国律师的主业,而现在,刑辩律师被划入了低端律师的行列,刑辩业务面临着无人问津的命运,后来居上的民商类、非诉类法律事务,被划入了高端律师业务的范畴。刑辩律师的收入越来越低,生存越来越难,而非诉律师的收入越来越高,外表越来越光鲜,同时,刑辩律师失身、失态、失语的情况愈演愈烈。
有种观点认为,刑辩律师的被抓,损害的是刑事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合法权益,打破的是刑事诉讼控辩审三方的应有平衡,是权力的滥用和正义的偏失,所以有人提出“律师的全部工作就是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刑辩律师的江河日下,非诉律师的如日东升,并不是孤立出现的,而是伴随着经济上的“国进民退”现象而来的。
如今,在持续高速增长30年之后,中国经济形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不明情况,经济的通胀或滞胀,必将带来律师业务的变化。经济与法律,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蚱蜢。经济发达了,带动一部分远离刑辩的律师先富起来了,经济面临熄火,一部分成功律师说不定也会被殃及池鱼。比方说,首富黄光裕尚未出事,与他有业务关系的律师就先被抓了。
近年一批央企到国外投资出现巨亏,比如某些企业到沙特和波兰等国投资大型项目,丢钱又丢脸,叫世界笑掉大牙。同时,外资悄然进入中国的某些领域,已对我国的国计民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不利影响。无论承认与否,这其中都存在着法律决策的问题,而这方面的所谓高端法律业务,往往是被刑辩律师们望尘莫及的一些利益小圈子所垄断了的。
有传闻说,某些西方国家打算公布向我国某些行业行贿的名单,尽管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万一这样做,恐怕一些高端律师很难独善其身,甚至难逃被抓的命运,除非他们与某些贪官一起逃之夭夭。
垄断必将产生畸形,膨胀必将导致扭曲。由于律师业务的趋利避害,高端律师急剧膨胀扩张,挤压律师业造成低端律师生存卑下,又由于低端律师的“坚守正义和挑战权力”,加上经济等风云变幻,枪打出头鸟,祸从萧墙起,或许会引发整个律师业的鱼死网破,最终导致律师行业的重新洗牌。
有人把怨恨停留在《刑法》第306条上,似乎只有这一条对律师不公。其实,对律师不公的法律法规和土政策,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北京律师可到全国攻城掠地,但外地律师进京执业则面临着许多不平等条约,北方律师已成伟业,而南方律师还在黑暗中摸索,至于黄土高坡的律师,则只能喝西北风了。306条危及的只是个别律师的命运,而针对律师的其它方面的不公,造成的是整个律师业的不平和不安。在我国,工人和农民实际上才是强势的,而律师只是自我膨胀地自以为了不起,虽然各地都有几个排不上名的连带富翁,但其头重脚轻的整体病态,基本上是不堪一击的。我们还时常对各级律协发出种种抱怨,其实律协与律师贫富不均、高下不平的畸形状态一样,本身就是一个脆弱可怜的怪胎。中国的律师制度与经营方式,与中国的经济政策及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样,到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时候了。
因此,从以上角度来说,广西北海四律师紧随北京一律师的被抓,折射出了当前中国律师业南辕北辙、东歪西倒的一个侧影,可能是中国律师业面临洗牌的一棵“消息树”。说不定,大戏还在后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