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red按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新教师培训教师本人自费160元,其余200元由所在学校报销,但旦场一些校长却以学校经费紧张,没钱等理由不肯报销。是否真的没钱呢?可是接待费,吃喝费每间学校都不少,难道教师的正常培训(况且有教局文件)比不上接待费重要?据悉,每间学校期末的餐费都高达几千元,对老师都说欠钱若干,好像学校的钱就是校长自己的钱似的。还有每到期末,教办就强制要求每个学生买资料,薄薄的3,4页纸每人8元(现在不是不能在校向学生强制卖资料吗?),全镇收起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但老师一分钱都没有。旦场的学校和教办黑得不得了,希望教局能过问此事,给教师一个说法。真的是餐费比教师的业务学习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