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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写作业猝死 (1人在浏览)

mmdaidai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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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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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写作业猝死 校方将赔偿40余万抚慰金
2011-06-06 07:19 来源:新华网
六年级小学生在课堂突然晕倒在地,送医院抢救仍不幸死亡。学生家长和亲属认为老师有体罚行为,提出85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校方认为是进行正常教学管理,孩子晕倒后进行了及时救治,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适当补偿。双方分歧较大争执不下,在当地司法所等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认可了调解方案,校方向学生家属支付精神抚慰金40多万。


事件回放:


小学生站着补写作业时晕倒身亡


5月17日下午2点多钟,南京江宁科学园小学六年级学生陈某在课堂上与同学打闹,被老师叫起站到教室后面。随后,老师发现二人作业未写,要求他们到讲台旁写作业。20分钟后,陈同学突然晕倒在地,老师发现这一情况后,立马将他从地上抱起来并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10、120电话并向学校领导汇报。校方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但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经向陈同学的同班同学进行询问调查,大致还原了事情的经过:17日下午1:55,科学园小学6年级6班上一堂语文自习课。上课时,陈同学和前排的一位同学小文(化名)在课堂上打闹,被老师发现,老师叫陈同学和小文一起站到教室后面。随后老师说要检查前一天布置的作业,恰巧陈同学和小文这项作业都没做完,于是老师叫陈同学和小文到教室前面去站着补写作业。

大约下午2:35下课了,老师说作业写完的同学可以下课自由活动,没写完的同学继续写作业。小文作业补写完毕正常下课,而陈同学下课时作业还没写完,就继续趴在桌子上写作业,老师则在一旁边批改作业边监督。大约三四分钟后,也就是2:40左右,正在写作业的陈同学突然晕倒在地,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双方交锋:

是否体罚、赔偿金额双方无法统一

事件发生后,陈同学的亲属几十人情绪激动,他们到学校讨要说法,学校的教学秩序一度受到影响。方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赶往现场,协同派出所控制事态。工作人员将陈家亲属劝至附近宾馆休息后,耐心地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并组织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死者亲属认为孩子猝死是因为老师体罚,且学校贻误了抢救时机,在咨询了律师后,他们提出了85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而校方则认为学校是进行正常教学管理,不存在体罚的情况,孩子晕倒后及时拨打120和110并联系了家长,在等待120救护车赶到的过程中,学校保健老师也对孩子进行了常规救治,校方并无主观过错,因此学校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适当给予补偿。由于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双方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谈判陷入了僵局。...全文>> (来源:新华网) 18条相同新闻>>

http://news.baidu.com/n?cmd=2&class=socian...s&where=toppage
 
孩子没了,家长从不认为自身有问题,第一时间就是想办法要学校多赔钱。除了钱,眼里还能容下什么呢
 
这就是中国教育。
如果此事件是真的,将会对学校、教师乃至整个中国教育界造成怎样的影响?还有哪间学校哪位教师愿意严格管教学生?
中国的教育彻底玩完了。
 
这个时代老师自认倒霉,谁叫你罚人家补做?不搞这个让他自然死就少点事了。
 
家庭、学校、社会,三合为一体共同教育未来的下一代才行的。
 
QUOTE(mmdaidai @ 2011年06月07日 Tuesday, 12:46 AM)
小学生课间写作业猝死 校方将赔偿40余万抚慰金
2011-06-06 07:19 来源:新华网
六年级小学生在课堂突然晕倒在地,送医院抢救仍不幸死亡。学生家长和亲属认为老师有体罚行为,提出85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校方认为是进行正常教学管理,孩子晕倒后进行了及时救治,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适当补偿。双方分歧较大争执不下,在当地司法所等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认可了调解方案,校方向学生家属支付精神抚慰金40多万。
事件回放:
小学生站着补写作业时晕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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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在何方?”的节选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杰出“贡献”

我们的“大阿哥”们为了“小阿哥”,可谓绞尽了脑汁,终于搞出了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二十二条可不是闹着玩的DD“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看着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不得”,我真的有点无奈的感慨DD一为“大阿哥”们“爱护祖国花朵”那个“认真”,二为“小阿哥”们的“幸福”,谁说不是呢?捧在手里怕捏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你说这些个“小阿哥”们是不是有点“八旗子弟”的味道,还是有点象我们的“末代皇帝”?可是调皮的“小阿哥”们也不体会“大阿哥”们的良苦用心,该“蹦”时还是“蹦”,不过这可苦了我们的学校,可苦了我们“为人师表”的“大师”们了。哪个“小阿哥”“蹦”掉了门牙,“蹦”断了胳膊大腿,别说“蹦”掉了“八字”,光前面几个“门牙”、“胳膊”、“大腿”已够他们“喝一壶”的了。赔礼道歉?那算个屁!你们那的办学条件可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你们的地板可够平整?你们的桌椅可有防范于未然?你可有什么“预案”?没有几千几万,哼哼!休怪老子不客气!你说,我们的校长是愿意给“修理”一下还是“慷”一下公家的“慨”,捐出几千几万息事宁人?要是“小阿哥”们在校时间(注册之日起至放假到家之时止),“蹦”掉了“八字”,那可是“吃人命”了(这在旧社会很时兴)!没有几十万你甭想溜。你说,这块“净土”经得起这般折腾?因此,为“保护未成年人”,郊游取消了!为“保护未成年人”,自修取消了!为“保护未成年人”,凡一切威胁到“小阿哥”们安全的活动自动退出学校教育的日程,要不谁负得了这个责?谁愿意拿自己的“乌纱”开玩笑?但人算不如天算,你校长再高明也高明不过“上帝造人”,他给你弄个“隐性心脏病”,看你校长老师还有什么法子。听说某校长就因为这个东西当场给“修理”了。何止?公安特警都出动了,要不这个学校也就没了。好像我们读书时没有这个事,不知是不是那个什么“法”造的“孽”?要是我们的“小阿哥”们象现在这么个“保护”法,不知万一“山姆大叔”的炮舰在中国某一海岸登陆时,“大阿哥”们可否让他们的“小阿哥”去“顶一下火”?长此以往,中华休矣!不,你甭吓唬人,至多亡国,绝对不会亡种,因为人家还要下人服侍呢!孙子有日,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我倒要咒骂几千年前那个“兵魂”了,怎么让人家学去了他的“毛招”,硬“吃”了几千年后中华“大阿哥”们的心?不过这可不是他的初衷,他也未必算到“山姆大叔”竟得到了他的精髓,而自己的子孙却成了扶不上墙的“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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