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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着不行暗着来,贪官不死难道已经成为潜规 (1人在浏览)

背着棺材在省城跳舞

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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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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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家曾经“良苦用心”,想从法律上明文规定,经济犯罪可以免于一死。贪官污吏祸国殃民,老百姓恨之入骨,对砖家的提案口诛笔伐,终于使肉食者知难而退,“贪官免死”提案搁浅。可是,明着不行暗着来,虽然“贪官免死”因为公众的反对未能刻入法律的丹书铁券,却早已彼此心照不宣。近年来,贪污狼藉者比比皆是,贪官被枪毙者却寥寥无几,就算贪污巨亿,顶多不过死缓而已。看来,明规则行不通,贪官不死已经成为潜规则。
5月9日,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因受贿3318万元,一审被判死缓。2009年以来,至少有18名副部级或以上官员被判刑。这18名官员中,没有一个死刑,5人被判无期徒刑,12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18年有期徒刑,刑期最低,这名“幸运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这18名官员中,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涉贿金额最多,高达1.97亿元。《大河报》
“陈同海涉贿金额最多,高达1.97亿元”,长江后浪推前浪,前“腐”后继的大贪官一个比一个贪得无厌,12号黄昏最新信息,这个涉贿金额最多的记录已被打破,打破这个记录的贪官是原杭州副市长许迈永,他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侵吞国有资产人民币5300万余元,共计1.98亿,刚好打破陈同海的贪腐记录,还不包括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就算打破记录又怎样?就算据说许宗衡贪污20亿又如何?还不是一样!潜规则已经习惯成自然,许迈永同样被判死缓,许迈永又将穿上“死缓”这件为贪官量身定制的内衣,和陈希同、许宗衡、陈同海等同僚一样到豪华监狱享福去了!据说陈希同住的豪华监狱比老百姓度蜜月都惬意,中国内地的贪官真幸福,还在监狱里自己洗内裤的陈水扁估计羡慕不已。
为什么?为什么贪了这么多,还不死?法官给出的理由五花八门,如“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赃款赃物已经退回”。什么狗屁理由!全都是“欲减之罪、何患无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果认罪态度好就可以饶命,贪官又不是傻瓜,凭什么不装得楚楚可怜“悔罪态度良好”!死到临头,有几个人会悔罪态度不好的!如果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就可以免死,那请问,杀人犯被发现杀了一个人后主动交代还杀过另外一个人,也可以免死吗?“赃款赃物退回”对大贪官而言更是小事一桩,贪了这么多钱,掌握着这么多下属和上级贪官的秘密,一抖出来他们全玩完。有此把柄在手,叫家人向这些官员去‘借钱保命’,他们谁敢违抗?退回赃款赃物,岂非小事一桩!“有钱能使鬼推磨”,退回赃款就能活命,看来此言不虚,有钱还真能买到该死的贪官的性命。
那些五花八门的理由都是掩人耳目、忽悠老百姓,真正的理由他们是不会说的,一言以蔽之――一个战壕的兄弟。古代功臣有免死金牌,当代贪官有死缓优待,古往今来一脉相传。都是自己人,都是统治jie级,统治jie级一般是不会自相残杀的,除非谋朝篡位,偶尔杀几个做个样子罢了!警察张磊杀了两个村民,小贩夏俊峰杀了两个城管,张磊择日宣判遥遥无期,夏俊峰终审死刑死在近期。对自己的衙役、对自己的百姓尚且如此厚此薄彼,何况自己的同僚兄弟!
 
十官九贪,贪的都过亿,但九贪中出事的也占不到0.1,就算出了事,上面一句‘特定时期’也可免罪,当贪官还是非常安全的。
 
确切地说:贪官不死是前潜规则,挽救讲话后则是比宪法还显的显规则
 
1000万以上都应该死了
 
死刑不上高官 反腐自欺欺人

【on.cc 东方互动 专讯】 内地法院上周分别对两名贪官作出一审判决,原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判处死缓,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被判处死刑。两人案情性质相同,许宗衡官拜副部级,免于一死;许迈永官低一级,则命在旦夕。这一高官免死的潜规则,令中国司法蒙羞,让从严反腐成为空话。



因房多、钱多、情妇多而被称为「许三多」的许迈永,涉案金额二亿多元,处以极刑,罪有应得;而许宗衡案情也不轻,却只判死缓,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两年前,许宗衡案发被拘,官方媒体披露其利用地铁等工程贪污受贿二十亿元,还卖官养情妇,一时成为轰动全国的腐败大案,没想到法院仅以受贿三千三百多万元结案了之,赃款缩水九十多倍,司法的公正性备受质疑。



其实,即使受贿三千三百多万元,许宗衡犯的也是死罪,法官给出的「不死」理由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这些全是「欲减之罪、何患无辞」,不值一驳。贪官到案后个个装得楚楚可怜,谁不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至于主动供出纪委检方尚未掌握的贪贿事实,不过是句空话,许宗衡到底有没有招供?供出了多少行贿者、受贿者、买官者?只有当局才知道。再说,如果主动交代罪行就可以免死,那么杀人犯主动交代还杀过其他人,是不是也应免死?



该杀不杀 前腐后继

更荒唐的是,「赃款赃物全部追缴」,这是有钱能买贪官命的批注,然而,三千三百万元不是小数目,不是说退就退得出来的,除非这位深圳前市长案发前就已经将贪污所得悉数存放在家中等着收缴,否则单靠工资根本不可能还得起这笔钱。



说到底,五花八门的理由都是忽悠百姓,真正的理由是官官相护,「死刑不上副部级」。事实上,自二○○九年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被处死后,内地至少有十八名副部级或以上贪官被判刑,其中五人被判无期徒刑,十二人被判死缓,无一人死刑,而且免死理由如出一辙。



古代功臣有免死金牌,当代贪官有死缓优待,古往今来一脉相承。然而,刑当罪则成,不当罪则侮,治贪要用严刑,官愈大罪愈重,才能有效阻吓官员不敢「前腐后继」,否则,该杀不杀,贪官有恃无恐,中国官场何时才能变得干净起来?
 
这样的大贪官都不判死,某党的死期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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