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9楚天都市报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武汉市的3位“官司专业户”组成诉讼小组,告交警,告银行,告公安局,告通信管理局……一年打了几十起官司,受到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从福建来汉经商的黄志宏,一年多来已成了武汉市各级法院行政庭的熟客。去年8月,他骑摩托车时被交警暂扣驾驶证却没开暂扣凭证,于是将交通大队告上了法庭,此后一发不可收,打了20多场官司。汪国强原在武汉市交管局工作,退休后当起了业余“律师”。1999年至今,他帮别人打了23起行政官司。
武钢工人徐武也是个“官司专业户”。他在认识了黄、汪后,3个人组成了“诉讼小组”,经常一起出现在法庭上,互相帮忙打官司。
这3个“官司专业户”都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时间上也较自由。他们打行政官司,基本上都没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主要目的是维护自身权益,促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带头守法,同时追求打官司过程中的“精神满足”和充实感。
尽管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有自我炒作的成分,但法律界人士大多对其给予积极评价。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曾祥斌律师说:“这种强烈的法制意识值得肯定。如果市民在遭遇不公时,都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就能促进规范执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本寒说:“我认为这是件好事,能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受益者将是广大的市民。公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