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调查的通知
2011-03-24 15:51 浏览次数 1470
粤教师办函【20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我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深入了解各地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中小学教师的福利状况,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决定开展公办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地级以上市组织下辖各县(市、区)填报《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收齐并审核后(不需汇总有关数据),连同市直的《调查表》,一并于3月31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二、本次调查时间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要确保数据客观、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要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各地须同时上报《调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我厅网站(www.gdhed.edu.cn)下载。
联系人:龙海山,联系电话:020-37627294,电子邮箱:longhaishan@163.com。
附件: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调查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03-24 15:51 浏览次数 1470
粤教师办函【20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我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深入了解各地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中小学教师的福利状况,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决定开展公办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地级以上市组织下辖各县(市、区)填报《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收齐并审核后(不需汇总有关数据),连同市直的《调查表》,一并于3月31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二、本次调查时间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要确保数据客观、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要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各地须同时上报《调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我厅网站(www.gdhed.edu.cn)下载。
联系人:龙海山,联系电话:020-37627294,电子邮箱:longhaishan@163.com。
附件: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调查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