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依林 @ 2011年02月17日 Thursday, 09:59 PM)
大陆食品安全卫生一直搞不好,国家质检局长应该引咎辞职!!阿宝辞职!!河蟹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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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腐败之根
DD人性使然乃罪恶之源
一、腐败非制度之产物
儿时听人戏唱“包拯怒铡陈世美”,近年又观“铁齿铜牙纪晓岚”,其中“和|”可谓印象最深。我还清晰记得,美国总统“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沸沸扬扬,更未忘去年台湾“总统”陈水扁、茂名副市长杨光亮(电白人氏)皆因贪污腐败锒铛入狱。此时,菲律宾前总统埃斯特拉达、赞比亚前总统奇卢巴、韩国前总统卢武铉、法国前总统希拉克(面临4起贪污案的起诉)、印尼前总统苏哈托(14亿美元贪污案)、南韩前总统全斗焕(再查41亿贪污案)、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2600万美元贪污案)等尊容象走马灯那样闪现在种族不同与背景各异的时空……
抛弃妻子之陈世美死于包拯的铡刀之下,“和|”被清嘉庆皇抄家斩首,杨光亮囚于中华大陆,陈水扁则在中华台湾入狱,克林顿在大洋彼岸下野,其他异邦“腐败”总统自然落入各自之监狱了。可见,古今中外,素有正邪之对立,廉贪之取弃,美丑之颂贬,而非某一制度或价值观念导致人之贪欲也!
二、腐败衍生于不同的领域
权力倾天,自然衍生腐败,“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便是达官腐败之写照。若非有利可图,相信阿Q也不愿花那冤枉钱。诚然,腐败又何止生于官场?正如“化骨绵豆”抨击中华伦理所用的“三聚氰胺”牛奶、“地沟油”餐桌、“硫磺中药”,还有白粉大麻、欺行霸市及花楼女色等,哪个行当里没有腐败衍生?以上所列,并非达官贵人所为,但恐怕无人敢说其非“腐败”。曾有人高呼“还我一片青天。”此“天”乃指圣洁之文化领域矣!究其“吆喝”之因,乃此处亦非洁矣!手中文凭有否“孔方兄”之嫌?可有“阉割或剽窃”之功?有人提出加强法制建设。此非新招矣!莫非台湾没有监督?莫非法国没有法律监督?莫非大陆没有监察纪检?非也!此种机器早已在国家概念里了。何止监察纪检,检察、审计部门也不是吃素的,现在又有一个叫“反贪局”哟!诚,因何腐败累禁不止?可见,监督并非万能。或许有人说“缺少了‘民主’监督”,将“民主”奉为根治“腐败”之灵丹妙药。殊不知,陈水扁等总统均是在“民主”监督下而“得手”的。就算大陆运用“民主”监督之策,然,“民主”人士一旦“官至‘监督’之职”,其手中岂不又有了“腐败”之“尚方宝剑”?如此一来,“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今天可轮到老子“腐败”了!这样一来,也就衍生了另外个问题了DD“民主监督”可以监督“腐败”,但哪个来保证“民主监督”不“腐败”?照此类推,又要设立个“N监督”来监督“民主监督”了。而谁敢保证“N监督”不“腐败”? 3.141592653……我并非反对“监督”,但深知“监督”之能。家中夫妻,可谓日夜“监督”矣!但谁敢说无“红杏出墙”或花楼寻欢?是故我也纳闷,“腐败幽灵,何时能尽?”
三、腐败植根于人性
不管在街头巷尾或山野乡村,咒骂“腐败”之声不绝于耳。诚,咒骂者何曾不希望自己亦有“腐败”之机?有幸家乡曾出一位七品县令,任职电海绿城。家乡父老乡亲无不“欢欣鼓舞”,以为“一人得道”,邻里能“鸡犬升天”。“鸡犬”因何欲“升天”?若谋得一官半职,岂不可以“腐败”了么?岂料此县令“清正廉明”,不为“鸡犬”谋半职。因其深知,其同乡多达二十几万,至亲至少也有好几百,而一个小县,科股级干部指标也不过几百个,就算用全部指标照顾乡情,也解决不了“鸡犬”之需。是故无心及无力之果,报之以排山倒海之骂名DD“吃坏米”啦!“白眼狼”啦!“假正经”啦!“妈什么”的粗言烂语自不消说了。与其说我家乡小民皆有“腐败”之念,倒不如说“谁不希望自己能飞黄腾达?”若自家无此福分,还不指望三姑表嫂能有“紫袍加身”,或许自己能有沾亲的一天?可见,腐败之念,绝非个别人之专利,实乃“人皆有之”!既然皆有“腐败”之念,或许己身已沾“腐败”,因何咒骂之声此起彼落?皆因汝能“腐”,而老子不得“腐”矣!或许老子乃小“腐”,汝乃大“腐”,或许汝“腐”得多,老子“腐”得少,汝教老子心理如何平衡?是故无法用权力行“腐”者,则挖空心思来“腐”DD有成本者,牛奶加三聚氰胺,虾饲料加避孕药,虫蛀中药用硫磺熏,大米加石腊,火腿(咸鱼)加敌敌畏,无业者则捞“地沟油”,通黑道者则可贩卖点白粉大麻,或邀集几个哥们操起家伙,“看谁敢不买老子的账”…… 天地生人,焉有不养人之理?是故人人皆有“腐败”之本钱。哎!何日方能“君子爱财而取之有道”?
四、人类根治腐败任重而道远
自从人类劳动产生了剩余价值,就衍生“腐败”这个幽灵,而且这个幽灵越来越大。由于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极其低下,劳动所得除了维持起码的生存所需外所剩无几,因此原始社会末期的“腐败”现象还不是十分的严重。然而,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动剩余就越来越多,而当时分配制度之欠缺,是故造就了利用权力霸占劳动剩余,财富囤积于个别阶层,压迫与被压迫、贫富悬殊的阶级状态,因此便有了后来几千年的“起义”,“造反”,“改朝换代”。然而,任何一种争斗的过程与结果都不能杜绝“腐败”,而是“风水轮流转”而已,也可谓“前门驱虎,后门进狼”。时至今日,历经几千年的“反腐”斗争何时停过?新中国成立后,枪毙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可谓“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随之“三反”、“五反”,贪污犯994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7人判处无期徒刑,42人判处死刑。亦因此,中央政府批准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通知,通报了河南省委严肃查处原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以苏华为首的8人侵占、挪用救灾专款、物资、国家税收、上缴利润共计1.6亿元等违法乱纪事件,并要求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严以律己,防止腐朽作风的侵蚀。1997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2003年,在墨西哥国际反腐会议上,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郑重签字。仅去年(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509件42,2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856人,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29亿元。诚然,“大炮打蚊子”,如何对付得了“饥肠辘辘”之“蚊”?官场民间,“腐败”之风越演越烈,大有“前赴后继”,“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民选总统”陈水扁刚刚入狱,其子陈致中又跃跃欲试竞选高雄议员,身后可有一个欲“台独”之党哟!“得陇望蜀”,嘿嘿!“开国功臣”可就能“大腐特腐”了!可见,不管海峡两岸之民抑或中外行政当局,“正邪之战”,“廉腐之战”,可谓“任重而道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