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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根治不了的根本原因 (1人在浏览)

k35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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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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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根治不了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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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这个社会把真正能干事情的人才都埋没了,给领导送了人民币买了官,自己就没有价值了;不给领导送人民币,领导看你就没有价值了,靠人民币当官的只可能为人民币服务。组织人事部门不把好关,一把手家长制是直接导致这一恶循环的根本原因,所以我们国家的腐败让群众深恶痛绝,才会出现把党和人民对立起来的领导干部。而这些靠买官卖官的人形成的利益腐败集团,造就了各种社会矛盾的扩大升级。

  一、最难监督的群体

前不久,人民网调查显示,85.3%的网友认为,现在的县委书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上做得不足。也难怪,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有的地方查办的领导干部案件中,60% 以上是一把手。安徽省有18个县(区)委书记因卖官鬻爵、贪污受贿被查处;全国有18个交通厅(局)长因腐败而落马,而河南更是创下了连续3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纪录。一把手出事,往往带坏一批人,带乱一方风气,严重影响一地发展,使吏治腐败如山洪暴发。

一把手最难监督的要害,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无论在一个地方或单位,人、财、物权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

  虽然有的地方也制定了诸如“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一把手不直接管人财物等限权制度,实际上不过是形式的改变,有的纯粹就是一把手作秀。尤其是人事权,一把手更是抓得紧紧的。陕西省商洛市卖官女书记张改萍就很坦白地说,如果没有她的同意,干部是不能任命的。

  巡视制度和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改革,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一项重要改革,但还缺乏具有实质意义的制度创新。

  二、最适宜腐败滋蔓的土壤――潜规则

  

这一调查,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潜规则的基本特征,即不敢公示于人,但私下里却得到广泛认同并在实际生活中指导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也证实了潜规则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所以有人把潜规则分为官场潜规则、行业潜规则、社会潜规则。

潜规则是当下腐败滋生蔓延最肥沃、最深厚的土壤和条件。它像一张看不见、摸不着的庞大网络,谁要企图打破它,谁就要付出代价。诸如

  官场潜规则产生的“逆淘汰”效应更是不容忽视。许多出类拔萃、品质优秀的人得不到提拔,而搞人身依附、攀龙附骥、善出“政绩”的人被提拔到显要位置和重要岗位。原本不跑不送的也被逼无奈,渐渐卷入不正之风,从腐败的抵制者转化为腐败的默认者,甚至是追随者、推动者。许多干部把党性原则挂在嘴上,规矩贴在公开栏上,但办事依照的却是潜规则。

  潜规则阻挠显规则的确立,阻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落实,使得依靠潜规则生存、发展的人越来越多。

  三、最大的腐败――买官卖官

  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是最严重、危害最大、影响最坏的腐败现象。近年来,买官卖官的腐败案件接二连三,个案案值不断攀升,纪录被屡屡刷新:从李嘉廷突击提拔102名副厅级干部获利750多万元,到马德两年卖官265个获利2385万元;武保安2天卖官受贿126万元,到徐国健一次卖官受贿200万元,无不让人触目惊心。

买官卖官有四大动向值得注意:一是利用领导班子调整主动卖官。原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副主席、白山市委统战部长李铁成在担任靖宇县委书记期间,6年里将全县500余名干部调整了840余人次,收受贿赂 114万余元,将200多名科级干部的命运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科局级干部几乎无一人不向他行贿。二是以改革创新的名义买官卖官。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借干部体制“改革”敛财,提出改革干部体制要“大手笔、大破格、大面积、大调整、大交流”,于是想保住位子的、想升迁的、想进城的、想调位子的,纷纷自愿上钩。三是一把手利用自己的提名权,通过一系列“包装”及所谓的组织程序,帮人升官,为己敛财。买官者向拥有提名权的用人者、主要是一把手“购买” 这种机会。尽管常委会票决可以避免少数人说了算,但问题的关键不仅是怎么决,更重要的是初始提名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四是买官卖官数额渐成“规范 ”。

买官卖官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其体制因素在于中国官员主要由上级任命,能否提拔主要取决于上级意志,又主要是一把手意志,老百姓没有一点话语权,所以搞定一把手或掌控自己命运的上级官员,升官就有希望。必须构建起一个有效预防和治理买官卖官的机制和环境,实现党管干部和群众民主权利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最典型的官场病――“政绩工程”

  2008年11月中央出台10大措施,用4万亿资金拉动内需、改善民生。人们在高兴之余,最忧心忡忡的就是担心又有人搞劳民伤财的

  “政绩工程”之风由来已久。据统计,目前中国 600多个城市中,竟有183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大都市,40个城市准备规划建设CBD(中央商务区),而具备发展CBD条件的只有13个城市。全国约有1/5的城镇建设存在“政绩工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截至2004年底,全国各地政府因“政绩工程”所欠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各个城市争建第一高楼之风方兴未艾。近日,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王细牛,冒充港商身份,在宁夏和呼和浩特骗了17.5亿元,而建设的“西北第一高楼”成了烂尾楼。这些高楼的背后,是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或“政绩饥渴症”,以及凭借“政绩工程”飞黄腾达的深层目的。

  从近年来查办的反腐败大案要案看,许多都与

  “政绩工程”普遍受到官员的青睐,成了官员之最爱,主要在于考核干部的指标体系不科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官员的政绩考核打上了GDP的烙印,GDP逐渐走上了神坛,成了上系国运隆昌、下连百姓民生的经济偶像。在有的地方,GDP崇拜达到了极致。由于考核指标关系到官员升降去留和年终业绩,不少地方一套班子一个思路,都来个几大工程、几大举措,以致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只要能显示“政绩”,什么都敢干。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时,“九五”期间授意上报GDP增长率为22%,而实际上只有4.7%,还不是官运亨通吗!

六、最大的官场浪费――公款消费

  据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国家财政支出中,官员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达3000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0%,是当年军费开支的两倍,是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之和。官员出国考察成了“ 待遇”,带来的是政府奢侈浪费,某些官员也借机索要贿赂和出逃。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也各占了3000亿元。

  除了上述“三公”,会议开支也不小。据《半月谈》报道,中国一定级别的机关干部,每年参加的大小会议不下50场。会议费用惊人,不少会议动辄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一般会议都要求“规范”印发领导讲话、会议交流材料,有的一次会议就用1吨纸。国家电力公司在武汉召开一次内部人事干部工作会议,125名与会者3天花费304万元,人均花费2.4万元。对于会议,民间流传这样的说法:1天会议两天玩,4天5天是参观,6天7天算中转,8天9天把家还,回来还得歇1天,凑足10天花万元。

  公务接待耗费巨大,浪费严重。接待标准乱、范围乱、名目乱、思想观念乱。某单位在一餐厅一年接待费为260万元,其中,客人消费为64.7万元,其余近200万元是被陪客的人吃掉或变着法子乱接待耗费的。

  公款消费中的腐败,是依附在旧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的遗风。不论用车、出国、吃喝、接待、开会,凡涉及公款的,统统沿用供给制那一套,当成一种待遇、一种福利,不论是否真需要,一律按职级来。中央多年前就提出了职务消费改革的要求,但这一改革包括公车改革进展缓慢、踯躅不前,有的还把公车改革变异为变相增加巨额收入,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根本原因在于它触动的是一个庞大的官员体系的利益,公车又是身份的象征,其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但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和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项目的信息公开,已是大势所趋,谁想挡是挡不住的。

  七、最令人生厌的官场秀――形式主义

  继2007年国务院清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后,2008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央、国务院的连续出击,说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突出。

  每年年末岁初,基层对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不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纯属搞形式主义,助长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之风。为了应付评比,为了能当“先进”,假数字、假汇报、假现场、假典型层出不穷。有的一下子拿出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只是为了多争几分。当上了“先进”,政绩有了,一把手升官了,大家也都有奖金发,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尽管我们多年来对形式主义的痼疾屡加挞伐,但因其根深蒂固、盘根错节,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你方唱罢我登台,很难根除。“领导就是开会,贯彻就是发文,检查就是汇报,协调就是喝醉,落实就是收费”,在一些地方已成为普遍现象。

  形式主义的横行,源于运动式思维和运动式工作方式。不论干什么工作,一开大会,二发文件,三造舆论,四造氛围……谁不这样干,谁就是不重视,谁就没有魄力,也显不出政绩。

  八、最可怕的腐败――司法腐败

  2008年10月28日,一条引起轰动的新闻从北京传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去职务,已被中央纪委“两规”。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腐败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屡见媒体。除了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在天津政法界立足40年的天津市政协原主席宋平顺,以及黑龙江、湖南、广东的原高级法院院长,黑龙江、江西、天津的检察长先后落马外,人们更关注的是湖北佘祥林、哈尔滨张金波等冤案。福州2001年“2・20持枪抢劫案”直到2007年6月20日才大白于天下,3名主犯(其中2名警察)分别被处死刑和死缓,出逃美国的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因胃癌在纽约丧命。蒙冤下狱的陈信滔、陈信华兄弟俩虽在3年后的2004年被无罪释放,但被抢走的数百万元财产至今未获一分赔偿。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说用人腐败让人失望的话,那么,司法腐败就让人绝望了。虽然腐化堕落的司法机关领导干部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当前,司法系统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还出现了深圳、天津法官在审理企业破产案时敛财落马案,宁夏法官出谋划策,让私企老板丁海玉靠打官司赢国有资产致富案,等等。因此,既要以霹雳手段惩治害群之马,更要坚持司法为民,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实际行动,提升司法公信力,清除司法腐败的恶劣影响。

  九、最难治的贪官病――漠视法律

  中国是世界上公认出台不准式规定最多的国家,也是对腐败处罚最为严厉的国家。透明国际也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反腐败制度建设相对完善的国家。为什么贪官依然那么多?从贪官自身的原因看,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藐视法律。贪官落马前,身居要职,学法的机会远远高于常人,有的甚至是法学博士出身的法院院长。他们不是不懂法,有的对法律可以说是精通了。问题在于,他们学习、精通的目的,不是为了守法,而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以更高明的手段违法、以更巧妙的手法违法犯罪而不被发现。

  在很多地方,“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从领导批示到领导讲话,再到红头文件、法律法规,效力反而层层递减。如果我们有到各处去看看,可以发现,很多领导干部口口声声讲的,都是贯彻他的顶头上司的指示,很难得听到一位领导讲怎么执行法律法规。

  中国是一个封建传统十分浓厚的国家,习惯法大于成文法。许多贪官精通权术、潜规则、厚黑学,尤其迷信权大于法。江苏省原建设厅厅长徐其耀给其子写信,传授他的8条“潜规则”,其中就有:“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都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确切地说,执行起来都是可以变通的。”如果说徐其耀对法律法规的态度还有些隐晦的话,已执行死刑的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就撕去了一切伪装了。他已成了阶下囚,还对管教干警说:“法律算个屁!你相不相信权大于法?你敢不敢跟我打赌,我半年内就出去,什么事都没有!”他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就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而且背后还有权大的人在为其撑腰。好在最终还是法律胜利了,李玉书的“权大于法”破产了!

    十、最不容易见实效的举措――廉洁自律

  从1993年起,廉洁自律就被列入反腐败3项任务之一,每年坚持不懈地抓。廉洁自律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无疑是十分必要、完全正确的;但作为一项任务,相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收到的实效是微乎其微的,也是群众很不满意的。

  1993年的廉洁自律,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检查“五条规定”12个“不准”。因为是第一次搞,有的领导干部还是心虚,多少检查了一些问题。但由于检查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又没有配套的约束措施,对照检查的结果,往往“最不廉洁”的是最自觉的人,特别是一些纪委书记,因为他们检查出的问题最多。而不自觉对照检查的人,最多批评了事。后来的廉洁自律,不少领导干部学精了,说远不说近,说小不说大,说轻不说重,说思想不说实事,或者干脆轻描淡写了事。

  教育能够影响人们的选择,但不能决定人们的选择。如果跑官要官能够得手,就会有人去跑去买;如果讲假话、搞“政绩工程”可以得到提拔重用,就会有人对此乐此不疲;如果搞形式主义没有受到处罚反而得到首肯,形式主义就会泛滥成灾。单纯的廉洁自律是靠不住的,只能靠制度导向。如果没有改革的推动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教育的说服力是苍白的。可以回想一下,有哪一个大案要案是靠廉洁自律自己说出来的?又有哪一个领导干部仅仅因为不廉洁自律而落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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