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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求高人指教 (3人在浏览)

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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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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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以上几条是否有冲突?如何才能做到?求高人指救,也欢迎大众网友讨论
 
好,我搬凳子来坐下慢慢听大家讨论
 
好帖.不要沉了啊
 
大师不出来辟谣?
 
有冲突吗?看不出。如何才能做得到?真的很难。名义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但实际上,宪法的效力却是最低的。县政府的文件没人敢不执行,但宪法的规定即使在法庭上也是不能引用作为判案依据的。
 
QUOTE(byronroy @ 2011年01月13日 Thursday, 12:54 PM)
怎样个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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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号召我们要关心国家大事,人民要参政议政,汪书记也说要听取广大网民的意见,以便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电白论坛过去有些所谓涉及国家政治的话题,论坛管理员认为越界了,我发此帖的目的,主要希望网友们讨论一下以后怎样正确发表此类话题的帖
 
QUOTE(自由主义 @ 2011年01月13日 Thursday, 04:57 PM)
党号召我们要关心国家大事,人民要参政议政,汪书记也说要听取广大网民的意见,以便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电白论坛过去有些所谓涉及国家政治的话题,论坛管理员认为越界了,我发此帖的目的,主要希望网友们讨论一下以后怎样正确发表此类话题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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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过去有些网友的言论确实属于越界的言论,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以什么为界?就是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批评必须针对具体的人和事,不能发表一些抽象的言论否定社会主义的制度本身,不能危及国家的安全和领土的完整。
 
晓波哥都给抓走了。别乱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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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声 (英文译文在后面)

高智晟

朗朗乾坤下,诺大的自由文明世界,中国共产党仍无恶不敢为且无恶不能为,令人惊叹!

在十三亿同胞中,我们一家人竟是如此的无助。

2007
年9月份前,在中国大地上只有四个人不愿听共产党的话仍坚持公开与我往来。结果,这四个人中,一人长期被警察围困,三人在九月份被绑架遭到野蛮欧打和精神折磨。至2008年,仍不愿听话放弃的胡佳遭到非法关押,黄燕被绑架后与“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遭到残酷折磨。而黄燕此后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
“法轮功”同胞所遭受的酷刑更加骇人听闻。在酷刑威慑下的今天,中国已无一人再敢公开与我往来。

现在,我要发出点声音不仅是异常困难,而且十分危险。当局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最残酷的手段,来达到阻止我发出声音的目的。以致于我去年11月份出来后到外地,连住宾馆都有警察在同一个房间贴身监视。他们实际上成功地达到了此目的,把我变成了一个仅能行走的废物。我常与妻子戏称:“世界上六十亿同类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我们家却与世隔绝。”外界朋友们可能会觉得我们一家苦不堪言,其实最苦的是我妻子耿和。我生性乐观,又是信主的人,即便被酷刑折磨得死去活来时,痛苦亦仅止于皮肉。装着神的心里确实满满实实地没有接纳痛苦的心理空间。我和两个孩子经常大声歌唱,耿和却从不参加,我的各种努力都不能使妻子摆脱苦楚。

耿和的苦楚源于女儿格格的不能去上学。自从孩子不能上学后,我也绝望过一阵子,感到没有任何一件事比之更加令我痛心,我在震惊和愤怒中不断地对当局抗议。耿和为此精神几近崩溃。


借此,我亦特别呼吁恳请,那些在大陆尚有点自由的朋友们,持续关注郭飞雄,并帮助他的妻子和孩子。在今天中共鹰犬遍地之时,民族精神陷入罕见的停滞状态之地,我们需要郭飞雄这样为民抗争的勇士。郭飞雄、胡佳、杨天水、陈光诚、许万平、王炳章、郭泉们这些以生命捍卫自由信仰的勇士才是中国的希望。今天帮助他们及他们的亲人可以使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在将来回顾这段历史时,给我们的子孙少留下一点耻笑。


在现金的中国,人们普遍心知肚明的是,生活在善意和道德中已经十分困难。胡佳的命运进一步揭示了这个严酷的社会现实: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但困难而且危险。善恶有报这个人类古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中共党文化充斥的现实生活中遭到致命毁坏。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对道德和善良的维护随处可见,而今日中国,对道德和善良的维护早被一扫而空、连根拨除,中共国家政权成为不道德和恶的典型象征和代表。


今天中国所有所谓的经济奇迹,无不以“致命毁坏”为代价。人们为之雀跃的只是表面繁荣的畸形经济发展,而对环境遭如此恶劣的破坏却视而不见,对迄今近70%
的中国人长期被置于任何社会保障之外的非人道现实也视而不见。今天的中国,传统的水乡没水喝,传统的奶乡无奶喝,农民不吃自己产的粮,食品制造者不吃自己制造的食品,这些早已是普遍现象。掩耳盗铃,指鹿为马,丑化美,美化丑成了社会风靡的时尚,而在这一切当中,中共政权这个不诚实、不道德的坏榜样的身影无所不在。

这个无良政府利用它制定的恶法扬恶抑善,致使恶人当道。在竞争中,谁有权力谁就能胜出,谁不讲道德谁也能胜出,强大的权贵集团则这样形成。司法不公,恶警当道更使人们对在不公正改革中形成的权力集团充满了仇恨和鄙视。各地迭连发生的暴力抗争事件,敲响了这个民族再一次被迫进入暴力循环的不详的钟声。


今天的中国社会,民情颓靡,整个社会并不仅仅是一些人的严重腐化,而是大多数人的普遍堕落。一场让当政者沾沾自喜的奥运会,把极权政治和文化强加之在“体育盛会之中”,用专制精神置换奥运精神。奥运会千人一面的专制文化恰到好处地大肆渲染了所谓的和平崛起形像,在这样的过程中,强权摆弄下的歌舞狂欢掩盖了底层民众的悲惨呼号,掩盖了中共践踏人权的恶行。我在新疆方得知:今年奥运火炬在大陆的传递所到之处,路边欢乐的人群都是当局组织的。还由机关单位把警告口头传达至火炬沿途的每个家庭、每个人,即:“任何人不得打开窗户、不得举标语喊口号,否则,满街的阻击手将果断处置,一切后果自负”。轰轰烈烈的背后是人们看不到的虚假安排,表面欢呼及和谐的背后是赤裸裸武力恫吓。中共就是这样操纵本国人民轰轰烈烈地排斥一切不同的声音,把中共的虚假景观拓展至全世界面前。


权力集团中的大部分人也都清楚地看到,中共制造的这些虚假景观都无法挽救专制必亡的颓势。轰轰烈烈的宣传一过,贪官恶警们的恶行依旧,中国各地的抗争依然峰起。

借此,我谨向海外真诚关心中国命运的华人朋友们致谢。呼吁更多的海外华人关心并致力于和平推进民主宪政;呼吁海外民运、信仰团体及其争取权益的团体团结起来,坚定致力于中国的民主和平转型;呼吁设立人权工作委员会,为每一位人权受害者去控诉。中国的人权受害者多如牛毛,尽量把能搜集到的每一个人权迫害案件呈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及其它国家的人权部门,并定期公告。建议创办“人权报”,每日披露人权侵害案例及施害者的姓名及名称,把堆积如山的中国的人权灾难真实展现在全世界眼前。委员会应下设各省及城市工作组,以搜集及声援人权案件为主。另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组,诸如:宗教信仰工作组、上访问题工作组、失地农民工作组,六四问题工作组等。将国内人权具体受害者的问题纳入具体行动中才是真正民主宪政的价值之源。


在此亦建议人们在行动上,联合所有华人反专制力量,包括联合一切致力于寻求民族自治的团体。并通过广播网等形式将未来中国联省(邦)自治对国家和人民的益处广而告之,诸如联省自治使少数民族自治自然水到渠成地实现。也要实现未来中国之对所有公民的包括医疗、养老等方面具体的普遍的福利制度;实现独立的司法;实现未来政府对所有受专制迫害的具体受害人每年以一定的财政比例予国家赔偿的承诺;追究共产党首恶的刑事责任等,要效《九评》传播之法,传播我们的这些理念,促使国人的觉醒。


在此,我亦特别呼吁,海内外所有力量团结起来,尽一切力量营救郭泉和刘晓波先生。刘晓波的被捕暴露了当局的无耻嘴脸。

在此,我还要忍不住给中国的民运维权领域喊喊话,现在相当多的民运及维权人士已变得不再是行动者,而是沽名钓誉的民运投机者。他们对我们民族灾难史上最惊天骇地的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迫害睁眼不见,充耳不闻。我公开为法轮功信仰群体呼吁后,私下接触者皆说我激进。这种“共识”惯坏了当下中国的最恶的恶种,给被迫害的同胞雪上加霜。我发起的绝食抗暴行动和平且合法,这些沽名钓誉的民运投机者不但不支持,还几乎在同时四面扑来软硬兼施的指责。他们中的一些写手文人们,更是打着“义旗”从背后杀将过来,在我身陷囹圄时还不停止,让人扼腕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我说话的机会不多,今天必须点明这点――这是阴暗人性使然,是自私人性使然!停下来吧!无论你捏拿得多么炉火纯青,也是枉然。在酷刑后我说出这苦楚的真实心声,虽很逆耳,但绝非激愤之言。


今天,中共在全世界的“好朋友”、“好伙伴”们,他们对中国共产党这个当代人类最黑暗政权维护者的反文明现实大都心知肚明。但是这些中共的“好朋友”、“好伙伴”们却因为利益而成为泛黑暗政治的一部分。还有一些中共的“好朋友”、“好伙伴”们则是被共产党精致的欺骗所迷惑,他们完全不了解共产极权的邪恶本质,他们甚至为他们所看到的虚假东西唱赞歌。


最后感谢那些真正关心中国人权事业的外国朋友们,感谢斯考特先生、诺瓦克先生、加拿大的两位大卫先生及欧洲议会的先生和女士们,你们给以我们无私的道义支持,你们的支持是我们为自由民主而抗争的希望所在。


这篇文字将使我再次遭绑架,遭绑架已成为我的生活常态,如果它要再一次来临,就让它来吧!

高智晟2009年1月1日完稿
 
QUOTE(get388 @ 2011年01月13日 Thursday, 07:24 PM)
我的心声 (英文译文在后面)

高智晟

朗朗乾坤下,诺大的自由文明世界,中国共产党仍无恶不敢为且无恶不能为,令人惊叹!

在十三亿同胞中,我们一家人竟是如此的无助。

2007
年9月份前,在中国大地上只有四个人不愿听共产党的话仍坚持公开与我往来。结果,这四个人中,一人长期被警察围困,三人在九月份被绑架遭到野蛮欧打和精神折磨。至2008年,仍不愿听话放弃的胡佳遭到非法关押,黄燕被绑架后与“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遭到残酷折磨。而黄燕此后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
“法轮功”同胞所遭受的酷刑更加骇人听闻。在酷刑威慑下的今天,中国已无一人再敢公开与我往来。

现在,我要发出点声音不仅是异常困难,而且十分危险。当局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最残酷的手段,来达到阻止我发出声音的目的。以致于我去年11月份出来后到外地,连住宾馆都有警察在同一个房间贴身监视。他们实际上成功地达到了此目的,把我变成了一个仅能行走的废物。我常与妻子戏称:“世界上六十亿同类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我们家却与世隔绝。”外界朋友们可能会觉得我们一家苦不堪言,其实最苦的是我妻子耿和。我生性乐观,又是信主的人,即便被酷刑折磨得死去活来时,痛苦亦仅止于皮肉。装着神的心里确实满满实实地没有接纳痛苦的心理空间。我和两个孩子经常大声歌唱,耿和却从不参加,我的各种努力都不能使妻子摆脱苦楚。

耿和的苦楚源于女儿格格的不能去上学。自从孩子不能上学后,我也绝望过一阵子,感到没有任何一件事比之更加令我痛心,我在震惊和愤怒中不断地对当局抗议。耿和为此精神几近崩溃。
借此,我亦特别呼吁恳请,那些在大陆尚有点自由的朋友们,持续关注郭飞雄,并帮助他的妻子和孩子。在今天中共鹰犬遍地之时,民族精神陷入罕见的停滞状态之地,我们需要郭飞雄这样为民抗争的勇士。郭飞雄、胡佳、杨天水、陈光诚、许万平、王炳章、郭泉们这些以生命捍卫自由信仰的勇士才是中国的希望。今天帮助他们及他们的亲人可以使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在将来回顾这段历史时,给我们的子孙少留下一点耻笑。
在现金的中国,人们普遍心知肚明的是,生活在善意和道德中已经十分困难。胡佳的命运进一步揭示了这个严酷的社会现实: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但困难而且危险。善恶有报这个人类古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中共党文化充斥的现实生活中遭到致命毁坏。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对道德和善良的维护随处可见,而今日中国,对道德和善良的维护早被一扫而空、连根拨除,中共国家政权成为不道德和恶的典型象征和代表。
今天中国所有所谓的经济奇迹,无不以“致命毁坏”为代价。人们为之雀跃的只是表面繁荣的畸形经济发展,而对环境遭如此恶劣的破坏却视而不见,对迄今近70%
的中国人长期被置于任何社会保障之外的非人道现实也视而不见。今天的中国,传统的水乡没水喝,传统的奶乡无奶喝,农民不吃自己产的粮,食品制造者不吃自己制造的食品,这些早已是普遍现象。掩耳盗铃,指鹿为马,丑化美,美化丑成了社会风靡的时尚,而在这一切当中,中共政权这个不诚实、不道德的坏榜样的身影无所不在。

这个无良政府利用它制定的恶法扬恶抑善,致使恶人当道。在竞争中,谁有权力谁就能胜出,谁不讲道德谁也能胜出,强大的权贵集团则这样形成。司法不公,恶警当道更使人们对在不公正改革中形成的权力集团充满了仇恨和鄙视。各地迭连发生的暴力抗争事件,敲响了这个民族再一次被迫进入暴力循环的不详的钟声。
今天的中国社会,民情颓靡,整个社会并不仅仅是一些人的严重腐化,而是大多数人的普遍堕落。一场让当政者沾沾自喜的奥运会,把极权政治和文化强加之在“体育盛会之中”,用专制精神置换奥运精神。奥运会千人一面的专制文化恰到好处地大肆渲染了所谓的和平崛起形像,在这样的过程中,强权摆弄下的歌舞狂欢掩盖了底层民众的悲惨呼号,掩盖了中共践踏人权的恶行。我在新疆方得知:今年奥运火炬在大陆的传递所到之处,路边欢乐的人群都是当局组织的。还由机关单位把警告口头传达至火炬沿途的每个家庭、每个人,即:“任何人不得打开窗户、不得举标语喊口号,否则,满街的阻击手将果断处置,一切后果自负”。轰轰烈烈的背后是人们看不到的虚假安排,表面欢呼及和谐的背后是赤裸裸武力恫吓。中共就是这样操纵本国人民轰轰烈烈地排斥一切不同的声音,把中共的虚假景观拓展至全世界面前。
权力集团中的大部分人也都清楚地看到,中共制造的这些虚假景观都无法挽救专制必亡的颓势。轰轰烈烈的宣传一过,贪官恶警们的恶行依旧,中国各地的抗争依然峰起。

借此,我谨向海外真诚关心中国命运的华人朋友们致谢。呼吁更多的海外华人关心并致力于和平推进民主宪政;呼吁海外民运、信仰团体及其争取权益的团体团结起来,坚定致力于中国的民主和平转型;呼吁设立人权工作委员会,为每一位人权受害者去控诉。中国的人权受害者多如牛毛,尽量把能搜集到的每一个人权迫害案件呈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及其它国家的人权部门,并定期公告。建议创办“人权报”,每日披露人权侵害案例及施害者的姓名及名称,把堆积如山的中国的人权灾难真实展现在全世界眼前。委员会应下设各省及城市工作组,以搜集及声援人权案件为主。另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组,诸如:宗教信仰工作组、上访问题工作组、失地农民工作组,六四问题工作组等。将国内人权具体受害者的问题纳入具体行动中才是真正民主宪政的价值之源。
在此亦建议人们在行动上,联合所有华人反专制力量,包括联合一切致力于寻求民族自治的团体。并通过广播网等形式将未来中国联省(邦)自治对国家和人民的益处广而告之,诸如联省自治使少数民族自治自然水到渠成地实现。也要实现未来中国之对所有公民的包括医疗、养老等方面具体的普遍的福利制度;实现独立的司法;实现未来政府对所有受专制迫害的具体受害人每年以一定的财政比例予国家赔偿的承诺;追究共产党首恶的刑事责任等,要效《九评》传播之法,传播我们的这些理念,促使国人的觉醒。
在此,我亦特别呼吁,海内外所有力量团结起来,尽一切力量营救郭泉和刘晓波先生。刘晓波的被捕暴露了当局的无耻嘴脸。

在此,我还要忍不住给中国的民运维权领域喊喊话,现在相当多的民运及维权人士已变得不再是行动者,而是沽名钓誉的民运投机者。他们对我们民族灾难史上最惊天骇地的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迫害睁眼不见,充耳不闻。我公开为法轮功信仰群体呼吁后,私下接触者皆说我激进。这种“共识”惯坏了当下中国的最恶的恶种,给被迫害的同胞雪上加霜。我发起的绝食抗暴行动和平且合法,这些沽名钓誉的民运投机者不但不支持,还几乎在同时四面扑来软硬兼施的指责。他们中的一些写手文人们,更是打着“义旗”从背后杀将过来,在我身陷囹圄时还不停止,让人扼腕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我说话的机会不多,今天必须点明这点――这是阴暗人性使然,是自私人性使然!停下来吧!无论你捏拿得多么炉火纯青,也是枉然。在酷刑后我说出这苦楚的真实心声,虽很逆耳,但绝非激愤之言。
今天,中共在全世界的“好朋友”、“好伙伴”们,他们对中国共产党这个当代人类最黑暗政权维护者的反文明现实大都心知肚明。但是这些中共的“好朋友”、“好伙伴”们却因为利益而成为泛黑暗政治的一部分。还有一些中共的“好朋友”、“好伙伴”们则是被共产党精致的欺骗所迷惑,他们完全不了解共产极权的邪恶本质,他们甚至为他们所看到的虚假东西唱赞歌。
最后感谢那些真正关心中国人权事业的外国朋友们,感谢斯考特先生、诺瓦克先生、加拿大的两位大卫先生及欧洲议会的先生和女士们,你们给以我们无私的道义支持,你们的支持是我们为自由民主而抗争的希望所在。
这篇文字将使我再次遭绑架,遭绑架已成为我的生活常态,如果它要再一次来临,就让它来吧!

高智晟2009年1月1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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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法轮功的吧,法轮功组织已被政府依法取缔了,还是回归正题吧
 
QUOTE(自由主义 @ 2011年01月13日 Thursday, 10:11 A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以上几条是否有冲突?如何才能做到?求高人指救,也欢迎大众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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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胡+,一个是是因为帮你们争取公民权利,而被逼远走他乡;胡+是因言获罪。别人信仰fuck you 功是属于宗教信仰范畴,这个我们还是别讨论,这里也不允许。关于自由主义建议你多读几本罗素/哈耶克。

有关高智晟,百度有些可以显示http://www.baidu.com/s?wd=%B8%DF%D6%C7%EA%C9&pn=0
 
QUOTE(居委会大妈 @ 2011年01月13日 Thursday, 09:01 PM)
"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胡+,一个是是因为帮你们争取公民权利,而被逼远走他乡;胡+是因言获罪。别人信仰fuck you 功是属于宗教信仰范畴,这个我们还是别讨论,这里也不允许。关于自由主义建议你多读几本罗素/哈耶克。

有关高智晟,百度有些可以显示http://www.baidu.com/s?wd=%B8%DF%D6%C7%EA%C9&p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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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妈的话,"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国内民运人士,2006年曾获境外有法轮功背竟的″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组织,颁发″特别人权英雄奖″,他的言论肯定越界了。
另外:小的网名″自由主义″,并非″罗素.哈耶克″等大哲学家的自由主义,仅网名而已。
 
uiofeoseosdisuuhoaoifh ihfvdfrre
 
QUOTE(BadMan @ 2011年01月13日 Thursday, 04:49 PM)
有冲突吗?看不出。如何才能做得到?真的很难。名义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但实际上,宪法的效力却是最低的。县政府的文件没人敢不执行,但宪法的规定即使在法庭上也是不能引用作为判案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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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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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的五毛党.美分党那里去了。
 
QUOTE(自由主义 @ 2011年01月15日 Saturday, 12:55 PM)
论坛的五毛党.美分党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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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我在。。。。。。。又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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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自由主义 @ 2011年01月15日 Saturday, 12:55 PM)
论坛的五毛党.美分党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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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分党我也是。。。。。。。。。。
又有美金了。。。。。。。。。。。。
ha.gif
 
特别想听听依林大师,门徒大师的意见。
 
大师偶不敢当。。
窃以为,其35条所谓的“自由”,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是条框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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