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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敢住高层住宅吗?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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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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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敢住高层住宅吗?
电白高层住宅火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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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座28层高的住宅楼发生火灾。现在已经56人死亡!!!!

仅仅是28层,相对于中国数一数二的国际大城市来说,应该算是比较矮的建筑了,听电视播报员说:“上海没有超过16层楼的云梯,要紧急别处调运才能达20层。”纵使直升机也无所作为

--上海这样实力雄厚的大城市竟然没能配套超高云梯,没有高楼火灾的紧急预案?太不可思议了!!

56人命啊~~ 大上海如此,电白呢?

实际情况:引用一位茂名市司法局副局长的话:整个茂名最高的云梯只有12层,超过12层就没有办法了,超高层住宅只是草菅人命。回想他的话,感概无限!现在的人都想住高层,越高层商品楼价格越高,好像是花钱买危险。
而电白的云梯呢,救火能力呢?我“不清楚”,不能“乱说”,但是不可能比茂名水平高吧。还是中央是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国务院成立调查组,但愿事情不要再继续!!大家要买高层希望还是去消防队问清楚,才好买几层高的楼房!
 
水东县城水压很底,一搬只能去到七八层,不道十几二十层以是怎样拱水的?
 
在电白,有哪个楼盘消防专用储备水池是合格的!一个都没有!
 
哥住一楼
 
QUOTE(Call捞Ye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10:58 AM)
水东县城水压很底,一搬只能去到七八层,不道十几二十层以是怎样拱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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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大厦装有增压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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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Call捞Ye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10:58 AM)
水东县城水压很底,一搬只能去到七八层,不道十几二十层以是怎样拱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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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送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10:49 AM)
你还敢住高层住宅吗?
电白高层住宅火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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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座28层高的住宅楼发生火灾。现在已经56人死亡!!!!

仅仅是28层,相对于中国数一数二的国际大城市来说,应该算是比较矮的建筑了,听电视播报员说:“上海没有超过16层楼的云梯,要紧急别处调运才能达20层。”纵使直升机也无所作为

--上海这样实力雄厚的大城市竟然没能配套超高云梯,没有高楼火灾的紧急预案?太不可思议了!!

56人命啊~~ 大上海如此,电白呢?

实际情况:引用一位茂名市司法局副局长的话:整个茂名最高的云梯只有12层,超过12层就没有办法了,超高层住宅只是草菅人命。回想他的话,感概无限!现在的人都想住高层,越高层商品楼价格越高,好像是花钱买危险。
而电白的云梯呢,救火能力呢?我“不清楚”,不能“乱说”,但是不可能比茂名水平高吧。还是中央是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国务院成立调查组,但愿事情不要再继续!!大家要买高层希望还是去消防队问清楚,才好买几层高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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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消防设计是不依赖云梯的,云梯估计最高也是百零米,只相当30来层,现在高过这高度的楼房都不多少了。而且早就有高层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里有很多消防设施,如防火防烟分区的设置、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灭火设备,砖家和国家应该是考虑过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的,所谓司法局局长从职位上看就比较外行,所说的“超高层住宅只是草菅人命。”也过于轻率。
我个人觉得建筑的消防设施没考虑到施工期间的问题,这次上海火灾是由于还是施工期间还有焊工作业和外脚手架(排栅)助燃所导致的,正常居住时不会在外有火源,也不会蔓延这么快,以至建筑的消防设施没起到作用。所以也不用太危言耸听。
 
----新华网快讯:现已初步查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原因竟然是那么简单!“无证”电焊工(电焊工多少人有证?多少人去劳动局培训中心学过?)违章操作引起的(肯定是违章啊?!!)但是烧死那么多人的根源是什么呢?把他们刑事拘留,真是为民除害了?-----我想以后电焊工有证了,不违规操作了,把那几个人抓了,以后就不会出现这种烧死人的情况了!?可笑。。。。。。yunongrenming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07:33 PM)
----新华网快讯:现已初步查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原因竟然是那么简单!“无证”电焊工(电焊工多少人有证?)违章操作引起的!(肯定是违章啊?!!)但是烧死那么多人的根源是什么呢?把他们刑事拘留,真是为民除害了?-----我想以后电焊工有证了,不违规操作了,把那几个人抓了,以后就不会出现这种烧死人的情况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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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认为根源是什么?愿闻其详……
是不是不建高层了?或者建300米以上的云梯?是不是飞机出事就不造飞机啦?或者在天上修路让飞机走好让它不掉下来?
 
“是不是飞机出事就不造飞机啦?或者在天上修路让飞机走好让它不掉下来?”
----天啊?这样的人飞机场肯定没有进过,飞机场如果配套不好,飞机出事的几率就会高,如果进飞机没有配套安检,飞机就容易出事!--------------------------------------高层不是不好,而是你的当地的消防配套要跟上啊????我的同胞都枉死在一些人的手里!!!!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08:22 PM)
“是不是飞机出事就不造飞机啦?或者在天上修路让飞机走好让它不掉下来?”
----天啊?这样的人飞机场肯定没有进过,飞机场如果配套不好,飞机出事的几率就会高,如果进飞机没有配套安检,飞机就容易出事!--------------------------------------高层不是不好,而是你的当地的消防配套要跟上啊????我的同胞都枉死在一些人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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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部分好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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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讲述上海大火经过,表示了两个“奇怪”――“为什么每次盛会之后,总会要烧掉一栋楼?”“这个楼挺好的,他的外墙有什么需要番新的?”

这样说广州亚运之后也要烧掉一栋楼。。。
 
QUOTE(byronroy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08:49 PM)
应该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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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今天的今日关注再说吧!在广东3米算最高能到23层,可惜的是不知哪个消防大队能有2台消防车的配置加上云梯能到23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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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cngdlhj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07:26 PM)
好象消防设计是不依赖云梯的,云梯估计最高也是百零米,只相当30来层,现在高过这高度的楼房都不多少了。而且早就有高层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里有很多消防设施,如防火防烟分区的设置、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灭火设备,砖家和国家应该是考虑过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的,所谓司法局局长从职位上看就比较外行,所说的“超高层住宅只是草菅人命。”也过于轻率。
我个人觉得建筑的消防设施没考虑到施工期间的问题,这次上海火灾是由于还是施工期间还有焊工作业和外脚手架(排栅)助燃所导致的,正常居住时不会在外有火源,也不会蔓延这么快,以至建筑的消防设施没起到作用。所以也不用太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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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人救火不用云梯,难道会飞吗?那里救火不用云梯呢?这个家伙一看就是扮专家,好像他去过现场一样,好像他是救火专家一样。人都是死了,好像该死一样,在论坛这么久,没有见过这种人,真的一些人的良心给狗吃了!
 
国务院今天早上发文了!大家看看文章红字的部分吧,跟一楼说的是不是一样?中央的不是不明白的!帖子的意思是现阶段不宜过多建高层,因为消防配套我们还有很久都不能配给,很多人买一套房就是一辈子了,所以要慎重!

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全文)
2010年11月17日06:44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消防工作形势总体平稳,火灾事故呈下降趋势。但是,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方面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新闻、宣传、文化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春运安全。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6日 Tuesday, 10:49 AM)
你还敢住高层住宅吗?
电白高层住宅火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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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座28层高的住宅楼发生火灾。现在已经56人死亡!!!!

仅仅是28层,相对于中国数一数二的国际大城市来说,应该算是比较矮的建筑了,听电视播报员说:“上海没有超过16层楼的云梯,要紧急别处调运才能达20层。”纵使直升机也无所作为

--上海这样实力雄厚的大城市竟然没能配套超高云梯,没有高楼火灾的紧急预案?太不可思议了!!

56人命啊~~ 大上海如此,电白呢?

实际情况:引用一位茂名市司法局副局长的话:整个茂名最高的云梯只有12层,超过12层就没有办法了,超高层住宅只是草菅人命。回想他的话,感概无限!现在的人都想住高层,越高层商品楼价格越高,好像是花钱买危险。
而电白的云梯呢,救火能力呢?我“不清楚”,不能“乱说”,但是不可能比茂名水平高吧。还是中央是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国务院成立调查组,但愿事情不要再继续!!大家要买高层希望还是去消防队问清楚,才好买几层高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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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支持LZ观点,这事情真得恐怖!
 
QUOTE(广圆君 @ 2010年11月17日 Wednesday, 08:39 AM)
消防救人救火不用云梯,难道会飞吗?那里救火不用云梯呢?这个家伙一看就是扮专家,好像他去过现场一样,好像他是救火专家一样。人都是死了,好像该死一样,在论坛这么久,没有见过这种人,真的一些人的良心给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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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救火专家,我只是把我所了解的陈述出来,我转贴某消防局网站的文章大家看看是否救火就只有靠云梯:
第二,强化自救措施。高层建筑不同于一般的低矮建筑,火灾发生时,高层建筑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措施来保障安全。消防部门云梯车所能达到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00米,如果几百米高的高楼出现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救援。目前,高层建筑的自救措施主要分为主动性和被动性两大类。主动性措施指直接限制火灾发生和发展的技术,如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等灭火技术、烟气控制技术等;被动性措施指提高或增强建筑构件或材料承受火灾破坏能力的技术,如提高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技术等。这些完善的自救措施,比大量消防队员更能应付突发火灾。(节选,详见http://www.119cd.com/news_detail.asp?id=3896)还有,我所说的是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我哪句话说人该死啦?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7日 Wednesday, 09:07 AM)
国务院今天早上发文了!大家看看文章红字的部分吧,跟一楼说的是不是一样?中央的不是不明白的!帖子的意思是现阶段不宜过多建高层,因为消防配套我们还有很久都不能配给,很多人买一套房就是一辈子了,所以要慎重!

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全文)
2010年11月17日06:44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消防工作形势总体平稳,火灾事故呈下降趋势。但是,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方面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新闻、宣传、文化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春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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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懂哪句话提倡现阶段不宜过多建高层啦,我看来看去政府还是要求各方针对火灾事故加强措施呢。

总的来说,事故是让人惨痛的,但高层楼房也不是不能建和不能住的,存在就有它的理由,不能一棍子打死,事实上政府都没叫停建。就象飞机出事也是惨痛的,但政府也没象楼主那样提倡停造飞机和不坐飞机。高层建筑和飞机都存在危险性,但象楼主这样在不了解事故本质的情况下一棒子打死就显得有点……
 
---"我转贴某消防局网站的文章大家看看是否救火就只有靠云梯:"
----这位大哥显然不想相信事实,都烧死人了,还引用“某消防网站的文章”说除了云梯,其他方法如何如何有用!这不是笑话吗?再有,云梯是救火救人的主要方式,你说的是预防大火的消防,不要混淆了!

----这位大哥水平应该比较高的,但是好像是在混淆视听,我哪里说高层不好了,高层是好,但是你中国就是没有配套啊,我没有说高层不好啊,最好都上100层的住宅,那电白就够气派了,但说回来,你上海都没有配套好消防,电白哪能配套好呢?等一出大火,又是一场灾难了!!但这位大哥可能说,没有那么容易着火的,但是火灾都是万一出现的,哪有经常发生的,万一火灾出现,但是消防设施跟上了,火灾造成的伤害就能减少,不在是一死就是几十人,伤几百。。。。。


结论:建筑高度要图和当地相关的消防设施要配套好,如没有能跟上,电白现在还不适宜建高层住宅。


笑话:如果消防没有跟上也不要紧,准备好降落伞吧!!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7日 Wednesday, 03:21 PM)
---"我转贴某消防局网站的文章大家看看是否救火就只有靠云梯:"
----这位大哥显然不想相信事实,都烧死人了,还引用“某消防网站的文章”说除了云梯,其他方法如何如何有用!这不是笑话吗?再有,云梯是救火救人的主要方式,你说的是预防大火的消防,不要混淆了!

----这位大哥水平应该比较高的,但是好像是在混淆视听,我哪里说高层不好了,高层是好,但是你中国就是没有配套啊,我没有说高层不好啊,最好都上100层的住宅,那电白就够气派了,但说回来,你上海都没有配套好消防,电白哪能配套好呢?等一出大火,又是一场灾难了!!但这位大哥可能说,没有那么容易着火的,但是火灾都是万一出现的,哪有经常发生的,万一火灾出现,但是消防设施跟上了,火灾造成的伤害就能减少,不在是一死就是几十人,伤几百。。。。。


结论:建筑高度要图和当地相关的消防设施要配套好,如没有能跟上,电白现在还不适宜建高层住宅。


笑话:如果消防没有跟上也不要紧,准备好降落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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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再跟你画公仔画出肠子来。我以上说的意思就是说明建筑高度并不依赖于当地的消防设施,高层建筑有它自己的防火和逃生(不知你是否能了解逃生和救援的关系?)的设计规范,高层建筑也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当地的消防设施必须跟上高层的发展,这就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包括你转帖的国务院文的主旨也是加强消防,而完全没有说明地方的消防没配套好就不宜建高层的论述,你的结论是你原创的,不是山寨,恭喜!
不知你所说的消防设施是指什么?指云梯吗?这样说全世界的政府都没你英明,世界上最高的云梯只有100来米,但世界上的超100米的建筑比比皆是,这真是众人皆醉你独醒吗?
非也,是众人皆醒你独醉,其实政府和砖家们(包括外国)都考虑过外部消防设施跟不上建筑高度的问题,所以已经制定的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里面有预防和逃生的设施规定,然后每座建筑施工前必须审查过符合这些规范后才允许建造。
按你这样说世界上也没有适宜建高层的地方,建高层和准建高层的都是小白(包括外国),那我宁愿加入小白的行列,不敢走近你这个圣明了。或者我再帮你加一句,如当地消防没配套好的,全部高层全拆了才行,这样温总会更对你刮目相看!
结论:1、并不是云梯多高才适宜建多高的高层建筑;
2、消防设施并不单是云梯;
3、楼主说的“但是消防设施跟上了,火灾造成的伤害就能减少”这样说的对的,那没跟上就想办法跟上呗,难道叫房子跟着消防跑?你永远跟不上就永远不建高楼?不过我想,很遗憾,云梯大概是没办法跟上的,我们要永远跟高层再见吗?
4、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要跟国务院说的那样,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而不是不适宜建高层。
 
要有实际的例子,不要用口奥嘴!你的论点太长,而且来来去去都是那么死讲死奥,都不想看下去,或者我的阅读水平比较低。希望生动一点给大家看明白你的观点!那样才有意思。

西安将购101米世界最高云梯车
2010年11月18日03:34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上海一高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高楼防灾装备随即备受关注。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西安将购入世界最高的101米的云梯车,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

  所谓高层建筑是指高于24米或超过10层的建筑,其中高于100米的建筑则属于超高层建筑。据了解,截至目前,西安市高层建筑已有2000多座,而市消防支队目前配备的最高消防云梯车只能上升到53米。

  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贾西海说,为解决高层楼房消灾难的问题,西安市将投资2500万元,购买一辆世界目前最高、伸展长度101米的芬兰波浪涛云梯车,用以高层建筑灭火消防。预计,该云梯车将在2011年4月投入使用。
 
QUOTE(电白幸福家园房地产信息网 @ 2010年11月18日 Thursday, 09:10 AM)
要有实际的例子,不要用口奥嘴!你的论点太长,而且来来去去都是那么死讲死奥,都不想看下去,或者我的阅读水平比较低。希望生动一点给大家看明白你的观点!那样才有意思。

西安将购101米世界最高云梯车
2010年11月18日03:34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上海一高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高楼防灾装备随即备受关注。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西安将购入世界最高的101米的云梯车,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

  所谓高层建筑是指高于24米或超过10层的建筑,其中高于100米的建筑则属于超高层建筑。据了解,截至目前,西安市高层建筑已有2000多座,而市消防支队目前配备的最高消防云梯车只能上升到53米。

  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贾西海说,为解决高层楼房消灾难的问题,西安市将投资2500万元,购买一辆世界目前最高、伸展长度101米的芬兰波浪涛云梯车,用以高层建筑灭火消防。预计,该云梯车将在2011年4月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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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红字,对的。
第二行红字,之前我的回贴早说过世界上最高云梯只有百来米(用放大镜或近视、老花镜看看),谢谢你举例帮我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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