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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普查与落户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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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与落户2010年10月30日 17:42羊城晚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茂名一些人口普查办负责人说,有人把两者想当然地放在了一起了

羊城晚报茂名讯 记者林福益报道:“人口普查与落户及计生问题是两码事,现在有人把两者想当然地放在了一起,是不准确的。”羊城晚报记者10月18日至25日连续在化州、信宜、高州、电白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并不是在这次人口普查中所有登记的超生或非婚生儿童都一定能入户。

“统计局负责入屋点人头,落户问题归公安部门管,而是否超生或非婚生则由计生部门认定。”10月19日下午,信宜市人口普查办的负责人对羊城晚报记者说。而高州、电白等地的公安局户籍科负责人都说,落户问题与人口普查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是说在这次人口普查中所有登记的超生或非婚生儿童都一定能入户,因为只要资料齐全,这些情况在平时也能入户。而普查员在登记时并不会涉及是否超生或非婚生问题,遇上有这种情况,他们会填入‘户口待定’一栏。”

“现在到医院生孩子,顺产的话也要1000多元,而如果是剖宫产的话,动辄就要好几千元。因此在农村地区,请来接生婆在自己家里生孩子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主要是为了省钱。但之后可以到医院补办出生证。因为没有出生证入不了户。”电白县人口普查办的负责人说。电白县计生局的一位负责人说,对于超生家庭,按规定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遇上这种情况,我们会先下去核实,再发出《缴纳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不过,在粤西欠发达地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没有广州等珠三角地区的数额大,而且实际上还能分期缴纳,因此这个问题在农村地区并不突出”。

林福益
 
村居委会不给你盖章,你入个毛户口啊?没有关系,关系太大了
 
叫98佬给你办,就算超生20胎他一样可以帮你上户口,这说明了什么啊
 
人口普查会“特赦”超生户吗?

导语:

多封读者来信,要求关注人口普查,而信的内容百分之百是关于超生户如何应对人口普查的。在这个问题上,不仅普通民众难以搞清楚,媒体也是误报频频。

事实上,近年来已经没有任何不许超生儿上户的规定,而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儿的确是一直不能上户。所以,要是单纯上户,那随时可以,根本不用等到人口普查;而要是想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就上户,恐怕也很难指望人口普查。

第一部分:超生儿本就该无条件上户,何必靠人口普查

1:首先,以任何理由不给超生儿上户均违宪

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上户口是在法律上确定公民身份的必要手段。 所以说,上户口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孩子的一项宪法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可以被剥夺,宪法不区分什么计划内计划外、缴没缴抚养费,是中国公民就该上户。

其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超生是父母的责任,要惩罚也该惩罚父母,凭什么对孩子的上户权利横加干涉?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样的孩子,为什么有的可以上户,有的不可以?

2:退一步讲,没有任何法规规定不缴社会抚养费不能上户

中国从来没有任何一部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是给孩子上户口的前提。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给上户口虽然是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普遍做法,但依据不过是来自部分省级或以下公安机关制定的户口登记“办法”、“须知”,或者地方公安机关和计生委的联合通知。而《立法法》规定,最低级别的法规也需要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才能制定,这些“须知”、“通知”没有任何法规依据,因而没有效力。

3:退两步讲,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明确规定“超生人口准予登记”

由国办通知的、 国务院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制订的《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2010年)、《关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2000年)均明确规定“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这个规定没有任何前提条件。根据政策的一致性,超生儿无条件登记户口也是明文规定的。

4:退三步讲,至少整顿户口期间可以无条件上户

就算我们完全不讲法、不讲理、不讲逻辑,至少也该承认上述《意见》中规定的“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是可以无条件上户吧?白纸黑字写着呢。

5:然而事实就是:没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能上户,即便人口普查期间也是

本来,计生的归计生,户口的归户口,井水不犯河水。关于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的计生法、计生条例、管理办法中有详尽的程序,按规定该收的收、该罚的罚、该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就是,犯得着户口什么事?但是为了要挟超生户,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给上户就成了潜规则。而每次到全国人口普查,都有人从相关政策中解读出“特赦”的意思,有的认为超生会被认可,有的认为不用交钱就能上户。然而无论有关部门的“辟谣”,还是实际的执行都告诉你――基本不可能。

第二部分:超生户怎样应对人口普查

1:问:我应该瞒报超生吗

答:不应该。瞒报的前提是你根本不想让人知道你超生,所以怕人口普查把这个信息泄露出去。但是这次明确规定,信息只用于人口普查,不做他用,要保密、不泄露,也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所以你如实申报只是给人口普查提供一个数据而已,人口普查作为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应该支持。

但这只是个建议,如果你信不过政策的公信力,那就另说。

2:问:我该趁这个机会缴社会抚养费吗

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次人口普查,媒体报道两个利好,一是此期间缴纳社会抚养费可以按较低标准(较低的程度不一,有的省份规定可以按最低标准);二是一次缴不起的可以分期付款。但是这里面第二个其实并非利好,因为可以分期付款是一贯的规定。至于这次缴纳是不是可以省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深圳的超生妈妈胡女士表示:在2000年人口普查期间,深圳很多小孩是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入户的,而2008年计划生育月的时候,深圳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可以打五折。可见这次也不一定是最好的省钱机会。…

3:问:“优惠”还可能更多些吗?幅度再大些我就缴了

答:很难。普查期间社会抚养费的“优惠”过大,第一会让已经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感觉不公平;第二,之后人们可能主动缴纳的意愿减低,观望“等机会”的意愿提高;第三会被当作对超生户“网开一面”的根据,助长超生。有关部门恐怕不会乐见于此。…

4:问:我该趁这个机会去上户吗

答:应该。如果你打算交社会抚养费,那么不必急于一时,任何时候都可以上户。如果不打算缴,那么应该趁这个机会去上户,虽然很可能失败,但是不妨一试。因为这时候是拿出《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做依据的好时候,白纸黑字的规定,很有说服力。但是上户后,也就等于承认超生,有些“藏起来”的超生儿也就摆到了明处,超生按法规仍然是要受到处罚的。

5:问:如果能上户,可以不用交社会扶养费了?

答:不能。即便不交社会抚养费就可以上户,那也不代表就可以免于处罚。说过了,户口是户口,计生是计生。计生法、计生条例、管理办法仍旧在那里摆着,不会因为上户就失效了。但是上户的确会给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增加很大的难度,这也是始终不放松户口与计生挂钩的根本原因

6:问:瞒报会不会受处罚?

答:没有相关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是对瞒报者“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似乎算不上处罚。另有地方规定,人口普查期间瞒报超生者,事后发现将从严从重超生处罚,但是你怎么知道人家瞒报呢?普查数据是既不泄漏也不作为处罚依据的。

第三部分:结论:超生瞒报很难改善

政策利好嫌少,实报动力不足记者调查了10来名超生妈妈,都表示会对普查员隐藏超生小孩信息。的确,在她们看来,利好不够,索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口普查的准确要求再高,也高不过计生的坚守。

结语:

无论如何,超生儿应该无条件上户,这是大是大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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