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论坛里见了很多人在议论发了工资又扣回事件,其中还有很多想像力的发挥,以为政府又如何如何,财政又如何如何。刚好跟几个银行的朋友小聚,说起 这件事,于是得到以下的信息。此次出现扣款的是邮政储蓄银行,建行的工资系统正常。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纯属邮政银行的系统出错,张三的钱发到李四的账上了,大家可以看一下二次发的工资是不是相同,第一次是错的,所以系统扣回重发了,第二次才是正确的金额。对于银行在系统出错情况下能不能收回重发,那是有商榷的。系统出错那就一定有些人多领了工资,有些人少领了工资,多领的人就是不当获利,最终是要返回给少领的人的,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对于统发工资出差了,是要跟几万人来个协商或者让法院来判决后再调正节约社会成本呢还是让系统收回重新按正确的发一次再节约成本?是让少领钱的老师等几个月让法院立案判决后再领回少拿工资合理还是当时就收回重发合理?这些其他是有商榷余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