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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哈尔滨市长张桂华把上访女教师送进精神病院!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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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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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长张桂华把上访女教师送进精神病院!



我叫张共来,八一年毕业于哈市幼儿师范学校,现在哈市妇联职工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任教师。89年我响应政府计划生育号召,在32岁生子,却因此受到不合法对待。校领导以人手不够为由,找我谈话,不允许我生孩子,否则让我调走。当时我想,我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晚婚晚育、只生一胎的政策要求,因此没按她们的意愿去做,为此便受到了他们的无理刁难和报复。



她们是怎样剥夺了一个孕、产、妇及教师合法权益的


孕期,她们安排我即当教师又做保育员,让配给我班的保育员工作时间去学习深造,这样一来我这个孕妇就要承担两个人的工作量。她们还把我合法的产前检查编造成事假和旷工,扣发工资和奖金。不安排我上正常班,除值夜班外还经常安排我带留守晚接的班。常常是晚上八九点钟才到家,赶上冬季路结冰,待我挺着大肚子挤完公交车又蹭着步行着回到家时,已是饥寒交加,心力交瘁。有的小朋友拉了裤子,由于肚子大弯不下腰就跪在地上为孩子收拾屎尿、洗澡、换洗衣....妊娠反应让我不断呕吐,我还是坚持着一个人做完,以为这个班里只有我一人既是老师又是保育员,那个领导的亲信保育员除公款进修外,就连当班时还要时常请事假,可奖金工资却照拿不误,而我整日要挺着大肚子上下楼的打饭送饭、洗水杯、洗毛巾、擦地板、背课讲课、带孩子们户内户外的做游戏等。不仅如此,还要时时堤防着上下楼时双手提着的满桶饭菜,真怕一不留神脚下踩空.....


一次园里淹酸菜,她们安排我在冰冷的水里洗了三大池子秋菜,足足站立两个小时。因着凉当夜就发起高烧。后来我向领导提出要上正常班和承担正常教师工作量的请求,她们非但不理,还恶狠狠的对我说:“这里的条件就这样,不行就走啊....”


由于高龄怀孕,下肢血液回流不好,工作量大,压力大精神又紧张,最终导致我患上“大隐静脉曲张”和“左右侧股静脉瓣”及“左右侧大隐静脉瓣”功能不全....你看她们为了达到让我调走的目的,竟能使出这种非人性的手段来折磨我。终于她们达到目的了!迫使我在临产前两个便住进了医院不能工作了!


产后,因没有找到看孩子的人,除按规定大龄难产产妇半年的产假外,多休了一个月。她们竟把这产前产后的三个月按旷工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她们特别公款进修培养的那个亲信保育员还未被取得教师资格证时,就迫不及待的接替了我的教师工作。待我产后上班时,她们以教师名额已满,我不够作教师的资格。安排我当保育员,我不接受,后又把我从保育员拿下,让我去扫侧所。我忍无可忍找到校长和书记,可她们非但不理,还对我生孩子的事大加指责。我据理力争,事实面前,她们非但对自己的不人道行为毫无欠意,反以不听从工作分配,扰乱工作秩序为名,停止我的工作,停发工资达三个月,其间我坚持上班,可她们仍不理不采。


为讨公道,我向上级单位市妇联反映仍却未有结果...接着我又去市工委反映,结果有二;1、停止工作理由不当,补发工资。2、放一段长假在家照看孩子,不用交诊断书。为此,我、妇联、单位三方同意并履行。


然而半年后我去上班,再次被开除教师队伍,按编外人员处理。只发给工资不到50%,之后对我不断要求上班的请求一直置之不理,并对每人都有的普调曝普长工资也从来没有。藤绣芝校长说:“你不是能告状吗?把我们告到了纪工委,有能耐告到市长哪儿去呀?想上班没那么容易.....”后我又去妇联问为什么不履行纪工委的处理意见?她们不回答,却让我写一份深刻的检查,说只有下面满意了,让你上班你才能上,否则她们也没法管。我不明白我到底错在哪里?当然不写,这样,不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却让单位对我更加肆无忌惮,她们竟将88年4月份省人事厅给我`定的小教一级职称改降为二级的最低一档。不发给我教师证、工作证。上班竟要按临时工对待!你看这些特权者的权利究竟有多大?他们可以随意利用权利在工作中整你,可以随意剥夺你工作的权力而随意安排她自己的亲信,还可以随意吊销你的教师证等有效工作证件,竟然还可以将人事部门经过考核考评的职务职称也能随意改动!


两任书记批示解决,置若罔闻、一错再错


在长期被剥夺了教师工作后,我给当时的市委书记淳于永菊写了信,得到她要求下面解决的批示。果然妇联在信访办特为我开了个会,参加的有妇联、信访办、市人事处、单位。


内容1、答复我的上访问题是无理要求,并让人事部门出示文件进行所谓的说明。2、有一自称是省里派来的(其实是精神病医院院长)叫张聪沛的男人笑对我说;“总上访能睡好觉吗?能正常生活吗?”还夸我能歌善舞、能写会画、多才多艺等,莫名其妙中会议结束。在后来又一任市委书记李清林上任,我又接着给他写信。同样得到了他的批示。结果单位派来一人给我送来一纸勒令书:限某年某月必须报到上班,否则进行处罚。只字不提解决问题和恢复教师工作。我接着再给李书记写信没回音。最终拦了他的车把材料亲手呈于他,并再次得到他的批示。可始终没有回音.....


无奈我再次去了市纪工委。终于在换了几任市妇联主席的情况下,时任主席张桂华给了答复:1、对普调、职称问题因没有课时没有考核无从解决。2、工资问题按初级发放,并要待写出书面检讨后才能兑现。3、要求某月某日报到上班并执行单位的管理制度。4、不能按时报到上班按旷工处理,如不服从,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接着这个张桂华还对我说:“你服得服,不服还得服,这是组织上决定的,你愿上那告都可以。你想丢我们妇联的脸,可我们不怕丢脸。”藤校长说:“你还真的把我们告到市长那了,我还真的不怕,这回想解决问题就更是没门儿.....”看来我的问题又要石沉大海了。如果按这个意见执行的话,就等于问题非但没解决,还要让我写出检讨来证明这一切问题都是我造成的,全是我的错。她们要求我上班后执行单位的管理制度?岂不还是那个土政策:不让生孩子,体罚虐待孕产妇,随便剥夺教师的工作权利和工资权利?该处理意见除了换汤不换药外,不是还要让我在她们权利的魔爪下继续变本加厉的迫害吗!


为再讨公道,我决定向省级部门反映真相。首先我给省妇联王主席(好象叫王桂香)写了封信,接着又去了省信访和省妇联多次。开始王主席还比较重视,找我谈话,让我等待。可不但没得到解决,反被两部门指责说:你才上了几天的班,来这里是无理取闹。显然他们完全是听信了下边编造的谎言。而我人微言轻,有冤难申!


骇人听闻的迫害


1998年7月29日上午,我再次来到省委门前的信访办,要求调查此事。并用一张约30X30厘米的小纸壳写着:晚婚晚育,只要一个孩子何罪之有?妇联是保护妇女儿童的地方还是迫害妇女儿童的地方?劳模(藤校长)害人处处受保护,老百姓申冤反倒成罪过,黑白颠倒!接着我把纸壳举在胸前,刚刚一会儿,就被叫进屋说等待下面来人解决问题。结果,过了一些时候,由市妇联的单芸带领市信访和我单位的人,同时来了四名壮汉,一拥而上把我的双臂拧在身后,连踢带拽的把我拖入面包车里。而后,我就被绑架到了精神病院。藤绣芝、张瑞芳两校长在医院的接收单上亲笔签字,做了我的所谓精神病监护人。 


我被锁在一个阴森恐怖、肮脏不堪的病区里。他们没给我一口水和一粒米,没做任何检查就强行的打针吃药,所谓的大夫竟象审罪法犯一样对我说如若不服就要把你绑在床上,再不服就给你过电.....在被他们强行打针吃药后我便浑身摊软,一阵阵难忍的心绞痛后我便昏过去了....


在昏迷两天两夜后醒来,屎尿都拉在了床上了,大夫只是过来看了看我,也不给饭不给水。除了每天打两到三针和按时吃药(那药是看着我吃的,然后还要让我张开嘴检查一翻)以外,仍不给饭不给水,有时护理病人的家属看我可怜便偷着给我拿一点吃的.....每次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是精神病人那一张张恐怖的脸,听到的是他们}人的惨叫声,还要时时的堤防着她们猛的过来把你打个好歹。我被安排在地中央,床上没有被子,只有一个上面带有屎尿及月经血的褥子。我的床被精神病人包围着。护士在打针时还总是说着:“叫你们告,这回看你们还告不告了....”


我在失踪一L后,被一好心人打了电话才使家人找到我。当家人见到我时,浑身已生满了虱子、一头被精神病人抓掉抓乱的头发、沾着屎尿和被精神病人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体,早已是人不人鬼不鬼了!来例假了也不能洗,没有盆没有换的内衣,卫生纸还是别人给的....可想我的身心是怎样遭受着掺无人道的折磨!我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还被剥夺了我刚刚9岁孩子的监护权,造成了对一个幼小心灵的摧残!孩子每哭着天喊着要妈妈.....还有我80岁的老母亲由于受惊吓使肺心病加重住院,80多岁的老父亲也在诚惶诚恐中病重身亡....我也在长期折磨中患上多种疾病:肺炎、心脏病、胃炎、胆囊炎....


后来一些医护人员发现我并没有精神病,就说了一些指责市妇联的话。当我的家人把这些话对妇联主席张桂华说时,她歇嘶底里的拍着桌子喊道:“谁说她没病?我同他打官司”


由于精神专科医院不能治疗别科病,在我真正有病期间他们仍然还在每天强迫我打着吃着治疗精神病的药物,从未给用过一针和一片治疗肺炎和胃病、心脏病的药,家属送来他们又不允许,只好硬挺着。渐渐的,我的肺炎已发展到高烧不止、痰里带血的程度,他们才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同意转院治疗。而此时张桂华却又不给拿钱了,她说可以出院了,让家属给办理出院手续,条件是签下一个协议,看管好病人并从此不许再上访等....家属不同意质问她:“你们将人抓进去时为什麽不通知家属也不让家人签字呢?...上访是张共来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听到这话,张桂华竟然勃然大怒然说:“你们拿人治气,我们妇联能出得起钱,花上它三、四十万没问题....”于是她的授意下,学校便不断的往精神病院送药费。却不给我拿在市第一医院治疗肺炎的用。可另人不解的是,精神病院在把我转到市第一医院以后就开始不管了...为讨公道,家人便趁我在外治病期间陪我来到北京上访。


进京上访又被投进监狱


张桂华勾结北京公、检、法对我二次迫害 


2002年7月我带着申诉材料进京上访,先后去了许多部门和新闻单位,但都无一进展。谁曾想到,突然一天我被关进北京西城区监狱。罪名是“故意伤害”。其事由是这样的:有一个我们本地所谓老乡,以上访人的身份混在我们上访人其中,借机挑起事端突然对我大打出手,只要我一自卫,她就说我把她打坏了,接着她就报警还找来急救车,结果ct、x光片全身查了个遍,没有发现一点毛病。当时北京西城区派出所一叫朱增强的民警告诉我没事,后把扣留的身份证还给我。而那个打我的老乡当天就从医院步行回来后又是洗澡又是逛街。


可事隔21天后,还是这个民警朱增强把我叫去说我把人家打成了轻伤,要负刑事责任。我对他提出质疑,他说是上头下的令让他抓我,他也没办法。就这样他们以故意伤害罪,判了我八个月的刑。当家属质问他们:曾经被关过精神病院的人怎么能负刑事责任时他们又带我去做了法鉴,法鉴的结果当然是没有精神病,有行为能力。你看这不是自己在打自己的嘴巴子吗?此时此刻他们又将我的精神病帽子一下子摘掉了!这也再次证明我根本就没有精神病!说我是精神病是他们需要,说我不是精神病也是他们需要。只有这样才能让我负刑事责任,实行他们对我的弟二次迫害!就这样,我被荒唐的判了八个月的徒刑。


在拘留所中,他们就开始对我超期拘押,还对我的提审及笔录采欺骗、威胁、造假等手段。家人在这期间一连先后找了九个律师都在他们的干预之下退出,偌大个北京竟然没有一名律师敢于接受这样一个小小的轻伤案子。后来他们允许家人花了一千多元找了个律师,条件是:只替家人见我一面不谈案子,家人在外已经几个月没有我的音信,他们很着急,怀疑我是否还在人世,只好找到这样一个律师,看看我是否还活着.....


开庭时他们不让公开、不许一人(旁包括家属)出庭旁听。法庭上没有原告,只有我被告一人,一名被他们控制的几乎不能讲话的律师和一个检察院起诉人、法官、书记员....整个庭审过程不让我说一句话,只要我一开口就被法官呵斥拒绝!我们当庭出示的录音证据也被无理没收,对我们出示的证言证词和所提出的任何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都一概不于理睬。最后,所谓的公开开庭审判就在西城区法院这种一边倒的状态下宣布审判结束。就这样,我被他们蛮横无理的给判了八个月的徒刑。


无奈我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二审法院。而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刘宇红的法官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把我找去,对我说这是密密庭审,并恶毒的威胁我说不许上诉,否则就给我加刑,还要追究我家人的责任。最终,为了我及家人的安全,也只好答应了她。


就这样我在屈辱和磨难中度日如年。我被看守所所长抓着头发打过、我被带了三天四夜的手铐脚撩、我被他们指使的犯人轮番打骂、我被经常的孤立、经常在夜里熟睡后被人突然踢醒。女管教还不止一次的对我说:“如果你再上访,再抓近来就别想活着出去.....”


八个月的刑期终于在生死煎熬中过去了,出狱后我看到的是那些害了我的人竟全部高升了,张桂华由原来的妇联主席升为副市长,单芸由部长升为妇联的副主席,藤绣芝校长当上了优秀政协委员。这令我一个守法公民,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的教师深感心寒和愤慨至极!


我曾给北京西城区法院、检查院寄申诉书,结果原信退回。后又给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递了申诉状,同时又给叫马艾地的院长寄了材料和录音证据。结果材料退回证据不退,两次索要都不与理睬。姐姐在电视台的同学说我在京上访时闯了美国大使馆.....至尽我也不明白到底是哪些人在我身上这样大做文章。对于这些谣言我除了不屑一顾外,就是鄙视!试想,那些害我一生的权势小人,在我身上已干了那么多骇人听闻的事,那么还有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


05年的5月,我的哥哥去单位谈及我的事情,他们竟答复说管不了。接着他又去了市妇联。一年多后,妇联终于给了答复:


1、我们提出要求妥善解决被关进精神病院一事、办理精神病院出院手续。


妇联答:1998年7月29日,你到省委门前上访,身挂大牌子,向行人发表演说,言辞行动激烈,妨碍省委正常工作秩序。当时由市第一专科医院的面包车和医务人员将你送往市第一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你擅自离院,但未办理出院手续,现你提出办理出院手续,市妇联为此向医院进行咨询,医院的答复是按规定本院病人出院手续是由家属或其监护人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主管医生同意开具出院通知书后,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如你现在同意办理出院手续,市妇联可协调有关单位帮助解决。


对于她们的答复我想说的是,我前面写过了我是怎样去省信访办上访的过程,显然和她们所说不同,那么是谁在说谎呢?首先她们终于承认了没有通过家属就把我绑架到精神病院并进行所谓的治疗这一违法事实。还说在治疗其间我擅自离院,但未办出院手续。试想,哪个医院能对病人在治疗其间的擅自离院又不办出院手续而不闻不问又不管竟达数年之久呢?那个医院会有这样的管理规章制度?这个地方是医院还是集贸市场?特别的是,这是一个精神病医院,让一个精神病人跑出去,会不会威胁社会治安呢?显然,市妇联的答复是做贼心虚的表现,正是你们的答复,也在雄辩的证明我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她们说按医院规定病人出院手续应由家属或监护人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主管医生同意才可办手续。那么请问,入院时为什麽不安规定去做?怎么出院想起家属来了?你们眼里还有家属?若不是一个好心人偷着帮我打出电话,别说十天也许十年把人害死也不会让家属知道!


现在我要说你们这个答复太好了,简直就是在用自己的嘴自己招出了真相!是啊,你们终于承认了这是一种非法绑架行为!而恰恰又是在这所谓的治疗期间,我得到了最具权威性的两次没有精神病的鉴定!――这正是你们自己打了自己一纪最响亮的耳光!


历来,市妇联的领导都把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可见说我什么身挂大牌子进行讲演,言辞行动激烈,妨碍了省委的正常工作等等,这种欺上瞒下之谎撒起来自然也就习以为常了!话又说回来,退一万步讲,就算她们的谣言是真的话,我就能是构成精神病吗?


2、我们要求发放非法扣留的工资。


妇联答复:按照哈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妇联1998年4月27日定的小教一级三档,早已兑现,你可以到市妇联幼师学校领取工资。


对于她们的这第二条答复我要说的是,按1998、4、27日小教一级三档,实际上就是说从学校毕业没两年就可以拿到这级工资。而我至今已有工龄31年多,教龄也在27年以上。那么她们为什么不按我应有的工龄、教龄发放工资呢?按她们的解释说:我没上几天的班,没有工时、没有课时、没有考核,所以没有正常的职称级别工资。


那么试问,是谁剥夺了我的教师工作权利,接着又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由此何谈上班?又何谈工时、课时、考核?你们非但不提这些年来对我的迫害和赔偿问题,反而还要厚颜无耻的把责任都推在我身上,还有没有公理?


强烈抗议妇联迫害妇女!


强烈要求司法公正!


强烈要求惩治腐败官员张桂华!


联系电话 0451 8820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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