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请大家出手帮忙 (1人在浏览)

与您同行

幼儿园
注册
2010-01-29
帖子
2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年龄
39
告示


在2010年1月19日,(农历十二月初五)晚上六点五十分至七点三十分左右这段时间在325国道(也就是树仔乘车到水东的方向)即是电白县树仔镇下海尾村离青年队500米交界处发生一宗摩托车撞人事故.
事故发生后肇事人不顾伤者,不采取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者,放弃伤者的宝贵时间,就逃离案发现场.(因伤者伤势严重,肇事人不及时抢救, 造成伤者现已死亡).
按中国交通事故法律规则:发生交通事故,肇事人如不第一时间抢救伤者,而导致伤者死亡,此事是属于故意谋杀罪刑事处理.
此事故发生当晚,经交警中队和各个公安部门到现场地点勘察调查.经附近居民目击者和知情者讲述,肇事人发生事故后不顾伤者,第一时间逃离现场.(但是肇事人当晚已留下许多血迹在案发现场).
公安部门已拿到肇事人的血迹做好DNA检测.相信肇事人逃也逃不了.
公安部门现已经组合了刑事侦察组全心全意调查.
提示:希望事故发生的肇事者能早日自己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如再知法犯法继续潜逃,一旦抓获决不留情.
关注:如有知情者提供肇事人的线索,帮助警方破案,重酬举报者奖金(1万--5万),我们绝对会保密举报者的身份.
举报电话:110.
联系电话:13169777580. (林先生)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