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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19951017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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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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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月19日(农历十二月初五)晚上六点五十分到七点二十分这段时间在325国道向西部(也就是树仔乘车到水东的方向)位于电百县树仔镇下海尾村离青年队500米交界处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事故.
发生后肇事人不顾伤者.不采取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者,放弃抢救受害者伤势的宝贵时间,就逃离案发现场.按中国交通事故法律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如不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导致受害者伤势严重,
或造成死亡),逃离事故现场.是属于故意谋杀罪刑事处理.而且肇事者在案发现场滴下了许多血迹.
此事已经交警中队.大队部门到事故地点勘察,收集证据,现场走访,调查,经附近居民目击者和知情者讲述.已证实为事故后肇事者撞人后不顾伤者,第一时间逃离.造成受害者伤势过重.失去第一抢救宝贵时间,
现已死亡.由交通事故法律规则.此次事故已构成故意谋杀罪刑事处理.此次事故已经各大公安部门组合了刑事侦察组全心调查.捉拿肇事者,早日破案.
公安局提示:希望事故的肇事者能早日自己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如再知法犯法继续潜逃.一旦抓获决不留情.
关注:如有知情者能提供重要线索,帮助警方破案.举报者重酬奖金(1万--5万)酬谢!我们绝对会对举报者的身份进行保密.
举报电话:110.
联系电话:13169777580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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