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离任20多年了,现在还能领到生活补助!”江西省宜丰县天宝乡辛会村92岁的刘浩如拿着新发的存折,感慨万分。据统计,截至目前,宜丰县已有700多名离任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领取了生活补助。此前,宜丰县任职达10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月都能享受到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为解除离任村组干部的后顾之忧,今年9月,宜丰县制定出台了《宜丰县离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享受生活补助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新中国成立以来担任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累计满10年的村组干部,离任后可以享受每月30至6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