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一女子在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引诱熟人“入套”进行诈骗,事后自己却逃之夭夭。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
案情回放
2017年期间,被告人阿兰(化名)在没有稳定经济收入及固定工作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其个人生活开支,编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办理信用卡需要钱等理由,并以高额利息作诱饵,向4名相熟的被害人借款共计人民币23万元。
阿兰收到被害人的上述款项后,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其后,关掉手机逃避联系,并于2018年4月份逃往深圳躲避。2019年11月11日,被告人阿兰在深圳市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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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十字系阮长进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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