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1年03月25日 Friday, 12:45 AM)
这点没有明文规定。但徐局在大会小会都强调,不论那个警种都应当文明执勤执法,请大家监督,但要实事求是举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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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放置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