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论近来算命冲击论坛 @ 2011年07月03日 Sunday, 09:16 AM)
这个老师出事了,虽然叫领导从人情,法律角度思考,这个也是多余的,毕竟人不能于法律之上,做为老师我们必须要吸取教训,首先得懂得保护自己,等到死了说什么没有用,下面是我的几点看法:
1、首先的确如果从赔偿角度分析这个属于工伤,但是赔偿多少很难说,还需要从下面3点考虑
(1)从这个老师摩托车是否有牌,自己是否有证。否则可以说自己是违法驾驶,自己应该负一定责任!
(2)从自己是个已经工有法律能力人来分析,明知道去监考是违法行为,自己完全有能力拒绝不去。但是自己去,从这个来说,自己也应该负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