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建区之初的一大失策就是把原茂港合并过来的市直属单位几乎全部收归电白区政府代管或管辖(也就是单位的人事财政等都是电白区话事了),而不是顺势把原电白区各局级单位交由给市直管辖。
原茂港很多市直单位都是藏富于单位,别问这些单位为什么有钱,因为它是直属的,是亲生仔,所以有钱。而电白当初正是基于这种眼前利益,把这些单位全收归电白管辖。最初几年,还能把这些单位的资金收集起来,用于调配使电白发展。但长久来看,当这些单位资金用完后,后续资金向谁要?向市局拿?不是亲生仔了,能拿得到多少?向区财政要?想想就好了。所以这是绝对是一大失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