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七那线改建工程复工的议案成为重点建议之一。市公路局答复,“七那公司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要求给予25年的回报;二是将工程列入茂名市年票制。政府部门表示,要修好公路并通过验收,才能讨论是否列入年票制。当然,也可以与七那公司解除合同,但如果解除合同,七那公司要索赔7000万元。”同年7月16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到市公路局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在了解省道七那线改建工程复工的准备情况后,他要求公路局必须理顺与承建公司的关系,务必于年底前动工。
宋主任督办。。不够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