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左右而言他,挺厉害的嘛。我先不管你对我的人身攻击,不扯其他的,就回归下主题。你现在说的是你想要控诉某饮料公司,因为你朋友长期使用它生产的产品的得了癌症,然后医院也提供了证明你朋友是因喝了这种功能饮料致病的(中间穿插一大段对中国的愤世嫉俗我就暂时不管了)。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给你的勇气(或者是梁静茹),可以怪天怪地,就是不怪自己?
举个例子,做饭被刀弄伤了,是刀具厂弄的太锋利的错,为什么不选用一些只切肉切菜而不会弄伤人的材质?
一个合法的产品,因为自身的使用不当而得了疾病,难道要怪罪产品本身,要怪罪生产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