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来深圳打工的电白人,在农历正月初九日晚上11点左右,我们承包的一辆车上厂开工,不料在半路上杀出了个李展辉,他带一伙人上车要求开到电白交通局,在车上吓唬司机要1万元才放行.最后由于司机是外地方人不得不当时给了5000元而开车离开.
发人深思的是<span style='font-family:'>----------既然是电白县交通局正规执法为什么收钱不开收据而可以当时放行呢? 其二:估计他们这帮人不止就拦这么一台车,为什么其它司机不敢站出来为社会讨个说法呢?让这些人在社会上继续危害呢...